海南建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布時間:2014-01-24
中新社海口1月23日電 (記者 王子謙)記者從23日召開的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工作會議上獲悉,海南將在環境生態領域實施一攬子計劃,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實施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陳健春介紹,生態“紅線”劃定范圍是在自然保護區和其他具有特殊生態、科學研究、旅游價值的特殊區域,此區域實施立法保護,嚴禁開發。
海南將編制《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將推進實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還將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環境質量考核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
陳健春說,海南還將通過改革生態補償制度與環境準入制度、建立完善的科學評估制度和管理體系、推進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等方式守護綠水青山。
海南將改革生態補償制度。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實施生態補償,做好中部山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建立流域上下游之間、區域之間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在環境準入制度改革方面,推進重點開發區域、主要行業開展規劃環評,完善規劃環評和規劃編制的互動機制;研究實施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審批聯動管理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陳健春表示,海南將全面推進環境科技體制改革,破除制約環境科技創新能力的體制機制弊端,全面提升環境科技綜合實力;建立和完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執法管理體系,強化生態保護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海南將建立健全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保護,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前期調研,探索損害賠償制度試點。
陳健春說,今年海南將全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減排、火電廠脫硫脫硝減排和農業面源減排,同時健全問責和考核機制,對考核不達標的市縣直接實施區域限批,限期整改,對年度減排落后企業嚴格落實環境處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