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將建立自然災害救助臺賬
來源:蘭州晚報 發布時間:2014-02-11
2月10日,記者從甘肅省民政廳了解到,甘肅省日前出臺《關于切實加強和規范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對于造成人員死亡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自然災害,縣級民政部門要在災后2小時內同時上報市級和省級民政部門;對虛報、瞞報、漏報和遲報災情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
《意見》明確,各地要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嚴格落實省上和市縣分擔機制。未啟動省級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自然災害,市州、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政策與標準并安排所需資金。對未啟動國家和省級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重建戶和維修戶,當地政府根據災害損失、本級財力和群眾需求,制定重建補助標準并安排資金給予補助。
各級政府要對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挪用、改變用途和擴大使用范圍。要實施分類救助,建立救助臺賬,規范撥付程序,簡化撥付手續,通過“一折統”發放到戶。(記者方言朱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