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孤兒養育標準提高15%
來源:廣州日報 發布時間:2014-03-06
散居與集中養育標準不同 14歲以上每人每月2203元
深圳市財政委與深圳市民政局近日聯合發文,進一步提高深圳孤兒的養育標準,目前已經開始執行。目前該兩個部門均未公開養育標準具體情況。廣州日報記者5日了解到,這次深圳孤兒養育標準分為散居孤兒和集中養育孤兒,今年標準增幅在15%左右,這是深圳第二次調整孤兒養育標準。
養育標準最高2203元
深圳從2011年中旬開始制定對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的最低養育標準,并且當時規定要建立孤兒供養保障經費自然增長機制,供養標準隨著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情況每兩年調整一次。調整幅度根據前兩年深圳市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及經濟發展情況綜合確定,由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擬定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如今已經過了兩年,新的養育標準也隨即提高。記者5日了解到,深圳市各個社會福利中心都已經收到深圳市財政委與深圳市民政局的聯合發文,新標準在2014年1月1日已經實施,實施的保障工作已經開始落實,比如羅湖區現有散居孤兒7名,這些孤兒的資料需要民政部門去搜集,然后要讓他們來領養育救助費,目前該區已全部落實散居孤兒的新養育扶助標準。
深圳市財政委和深圳市民政局未公開這一標準的具體信息,本報記者從深圳市財政委了解到,新的標準比起2011年的有關規定有15%的提升。其中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1150元(含低保金),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則不再一刀切給予同一標準,而是采取0~1歲的每人每月1817元,1~3歲的每人每月1720元,3~6歲的每人每月1712元,6~14歲的每人每月2048元,14歲以上每人每月2203元。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包含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教育和康復費(不包括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和寄養家庭勞務費)。
近年來,隨著物價水平的不斷上漲,各個城市也紛紛提高孤兒的養育標準,首創孤兒養育標準與GPI(真實發展指數)的廣州市近三年將標準提高到91%,從650元提到1240元。深圳因為第一次設立的標準基數較高,屬于階梯形的提升。
發放租賃補貼時優先安排
深圳對于孤兒有相當照顧的政策,不僅在養育標準上有高的標準,在其他方面也對孤兒有相應的優惠政策。羅湖區民政局表示,他們對于孤兒在成長過程中遇到讀書、看病、生活等其他困難時,會給予及時的社會救助。深圳目前有政策對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的孤兒優先安排,發放租賃補貼時也優先安排,讓他們應保盡保。
棄嬰島使用
日期仍未定
深圳的棄嬰島已經基本建成,但是投入使用的時間仍然沒有確定。記者了解到,近日棄嬰島剛剛完成空調設備的安裝,還有智能嬰兒床還在進行調試當中。記者從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了解到,目前深圳棄嬰島已經吸引了社會各界目光的關注,其中還有海外的媒體。目前棄嬰島的使用還需要制定一個長期的機制和配套,力求一個最完善的方案。設立棄嬰島擺在福利中心面前的問題依然很多。目前棄嬰島的投放時間還需要在今年第一季度才能見分曉。 (記者龍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