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媒體上常常見到這樣的放生場景:成框成袋的各種動物被帶到山上或水邊一放了之,場面雖然感人,結果卻事與愿違、遺患無窮: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因不適應放生地氣候條件,無法生存繁衍,實際上變相造成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失;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不是放生地原生物種,在放生地人為造成外來物種入侵,會給當地自然生態系統帶來潛在危害;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未經檢疫,存在傳播疫源疫病的風險,有的放生物種甚至給當地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科學的放生在時間、地點、物種和放生方式的選擇上都很有講究。如冬天不宜放生蛇、龜等變溫動物;放生前要確保野生動物已經具備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放生地點要盡量接近野生動物自然生活環境。有研究表明,將爬行和兩棲動物放回原生地方圓1000米之內才能保證其日后的存活,放生后還應進行相應的監測和評估,如放生后種群是否能自我維持、對環境中其他生物有什么影響以及對人的影響等等。
可見,放生絕對是個技術活兒。那么,到底該如何放生呢?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曾通過媒體呼吁,希望本著善良愿望、計劃開展野生動物放生活動的公眾或團體,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主動與林業主管部門溝通,研究制訂科學的放生方案,或將野生動物交由林業主管部門指定的專業救護機構進行救護和開展放歸自然活動。同時,不要為了放生而去購買野生動物,這種行為會縱容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
除此之外,筆者認為,作為個人,最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懷有護生的慈悲心,愛護自然,保護生態,為生命負責才是最大的善心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