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母親節來臨之際,一項針對北京等全國11個城市年輕媽媽所做的“母親幸福感”調查顯示,因為工作等原因,一成年輕媽媽不能休產假,近一半的年輕媽媽覺得養育孩子“心有余力不足”。
這份由《父母必讀》雜志委托北京新生代市場監測機構針對11個城市0至10歲兒童的媽媽所做的抽樣調查共發放了3000份調查表。約95%的媽媽表示做母親是“幸福的”。其中1到2歲孩子的媽媽感覺“非常幸福的”是最多的,然后逐漸向兩端遞減。
調查顯示,47%的媽媽表示對于養育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2.9%的媽媽根本無暇顧及孩子。同樣不容樂觀的是,受調查者中,能休完整產假的媽媽占74%,休部分產假的占16.5%,不能休產假或不得不放棄產假權利的占到了9.3%。另外,大約20%的媽媽曾擔心因為結婚生育而影響或失去工作。
鏈接:母親節的由來
每年五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天是母親節,這個為歌頌偉大母愛、感謝母親養育之恩而設立的節日,已經成為一個國際性的慶祝節日。
母親節來源于18世紀的英國習俗——“省親星期日”。在美國,最高關于母親節的記載是在1872年由朱麗葉所提供的,她建議將這一天獻給“和平”,并在波士頓等地舉行母親節的集會。不過,真正使母親節得以創建的人則是安娜?賈維斯。
家住費城的安娜?賈維斯是個非常孝順的女兒,她覺得應當有專為天下母親過的節日,讓兒女們表一表孝心。1907年,安娜的母親與世長辭,她十分悲痛,立志要創立母親節,于是發起了創立全國性母親節的活動。她說服了她母親所屬的、位于西弗吉尼亞州的教會,在她母親逝世兩周年的忌日——即5月的第二個星期天,舉辦母親節慶祝活動。次年,費城人也開始在同一天慶祝母親節。之后,安娜和支持者們開始寫信給部長、企業家和政治家,要求訂立全國性的母親節,也獲得了積極支持。
1910年,西弗吉尼亞州首先正式承認母親節為公共假日,接著全美各州陸續響應。1914年,美國國會通過議案,使母親節成為一個全國性節日,當時的總統威爾遜正式宣布每年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為全國的母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