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6日 北京晚報
今年1月28日凌晨2時許,年僅16歲的小芳在北京某食品廠廁所內生下一個女嬰,慌亂間,尚未成年的她把女嬰殺死后離去。昨天,大興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小芳提起公訴。
小芳小小年紀便背井離鄉來京打工,并在北京某食品廠上班。去年她草率地與前男友發生了兩性關系,發現自己懷孕后,她告訴了現在的男友,兩人商量后決定不要這個孩子,但又不知道該怎么做。直到臨產前,無論是小芳的領導還是同宿舍的女工,均不知道她已經懷孕。今年1月27日上午,車間領導知道小芳請假休息,但沒有同事知道小芳由于臨產而腹痛。
聽到女嬰呱呱墜地的哭聲,小芳束手無策。為了不讓別人知道自己生下小孩,懵懵懂懂中,她用廁所里包裹暖氣管的保暖材料塞進女嬰嘴里。盡管這樣,她還是不放心,又將女嬰沿2米高的廁所院墻扔出,拋棄到一墻之隔的某制造廠食堂后的空地上。產后極度虛弱的小芳,在打掃完生產現場后慌亂離去。案發后,經法醫鑒定:該女嬰因被軟性團狀物堵塞呼吸道并采用高墜方式導致機械性窒息合并重度閉合性顱腦損傷引起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承辦檢察官對記者說,小芳作為一名未成年人,本應該是社會、家庭保護的對象,可是小小年紀卻挑起生活的重擔。由于身心不成熟,辨別是非能力和控制能力都不健全,最終導致她面對突如其來的困境無所適從,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通過此案,檢察官呼吁,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