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5日 來源:北京晚報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 北京依然缺乏有效救助機構
專家指出對未成年人還應謹防精神暴力
“目前北京市還沒有成立未成年人救助機構,當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時,他們沒有躲避的地方。”昨天,在北京市婦聯召開的兒童發展論壇上,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佟麗華認為,當兒童遭受暴力問題時缺乏有效預防和保護機制,在兒童遭遇的暴力問題中,精神暴力也不能忽視。
孩子遭遇家暴后無處投訴
在佟麗華最近做的一項調研中顯示,在北京市中小學生中平均有30%的學生認為曾經遭受過老師侮辱性或帶有歧視性的語言。此外在家庭中,父母的辱罵以及帶有歧視性的語言常常會給孩子帶來心靈上的傷害。而面對這些問題,目前北京市缺乏有效的監測和信息來源機制,當孩子們受到來自父母的暴力后,沒有可以投訴的部門,即使孩子報警,如果后果不是很嚴重,警方也并不會對此立案。
對施暴父母缺乏有效懲戒
對于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問題,佟麗華表示,針對父母施暴的情況,在對孩子造成了一般傷害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基本上采取批評教育的方式,后果嚴重一些的還可以采取剝奪監護權的措施。然而,由于沒有能夠收養未成年人的機構,因此執法部門往往會采取批評教育的方式,這樣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后果:一方面,因為缺乏有效的懲戒,一些施暴父母藐視法律;另一方面,對于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將會面臨更嚴重的傷害。
采取措施防范“以暴制暴”傾向
目前,佟麗華正在推進推動全國律師的志愿網絡建設,現在已經發展到3500多人,通過到中小學校園里進行普法,免費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打官司,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兒童暴力問題不僅是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也是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的問題。當孩子受到暴力以后,若沒有有效的措施,孩子可能認為以暴制暴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暴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李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