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臨安城南小學為了還學校建造操場所欠的工程款,號召家長為學校捐款,但不僅拒收50元以下的捐款,還把作為好學生獎勵的五角星與捐款的數目掛鉤,“捐100元就獎勵一顆五角星,200元就二顆……”(據5月26日《現代金報》)
看罷新聞,我不由拍案而起。因為,我再一次看到,有些學校以獻愛心的名義,卻又以褻瀆的手段,褻瀆了學生的愛心,也褻瀆了捐款活動本應有的自愿色彩。
我憤慨,這是每一個尚法明理的人本能的反應。捐款本應捐的是一顆不可量化的愛心,可此番愛心不僅被量化,還被量化得一塌糊涂。試想,當愛心不是以誠意,而是論斤來邀功的時候,表達了什么,又張揚了什么?
我憤慨,這是因為類似的事已不僅僅是一次兩次。像去年年底廈門市湖里中心小學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這本是培養孩子愛心的好契機,但學校卻在課間操的時候,在廣播中對捐款數額較多的學生,按名次通報表揚。(據2005年12月16日《廈門商報》)于是,不諳世事的孩子,在泛榮譽化中,在所謂的“傳道授業解惑”之師道中,往往迷失愛心的方向。
我憤慨,這是緣于捐款排名次,讓學生背上沉重的道德十字架。捐得多就可以多得“五角星”獎章,那么貧窮的孩子該咋辦?他們注定是愛心的“后進者”?而富裕的孩子,雖然往往不是“后進者”,但在“五角星”的引導下,一旦爭先恐后地想成為被“表揚”的“愛心人物”。此時,人性就少了,物性卻多了……
我憤慨,這是因為眾多家長本就不堪高學費、高借讀費、高贊助費等重負,還要軟硬兼施“勒索”高捐款費。更可惡的是,就新聞所傳遞出來的信息來看,當剝去捐款的層層皮之后,其實際上暴露的是一種變異的“保護費”——捐也得捐,不捐也得捐,不然小心小孩在學校被穿“小鞋”。
北島說過: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在此,我卻看到,本應高尚的捐款活動,卻成為“排列愛心名次”這一卑鄙行為的通行證;“排列愛心名次”這一卑鄙的行為,實質上也已成為捐款這一高尚活動的“墓志銘”。
獻愛心拒絕最低門檻,亦拒絕“愛心名次”,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可我為何還要不厭其煩地憤慨?孟子他老人家一語道出了我的心思:“吾豈好辯哉?吾不得已也!”
(稿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