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的一天,家住阜南縣城郊鄉大李村的被告人許和彬,見鄰居家13歲癡呆女許某獨自在自家門口柴垛旁玩耍,便將許某拉到家中奸淫。幾天后,見鄰居家沒有任何反應,又將許某拉至其家中奸淫。2005年7月29日,許某到醫院檢查時被發現懷孕,并于次日引產。經司法精神醫學鑒定,許某患有精神病發育遲滯,無性防衛能力。
涉嫌強奸的許和彬被抓獲后,百般抵賴,據不供認。后經進行DNA鑒定,證實許某所生胎兒的父親是許和彬的相對機會為99.9%。在相關事實和證據面前,許和彬供認了強奸的事實。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許和彬未提出上訴。 (石中原 仕學虎 萬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