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0日 新京報
據《中國青年報》昨日報道,上幼兒園比大學貴已見怪不怪。筆者突然想到,很多貧困生上大學尚且需國家助學貸款支持,幼兒園收費比大學還高,難道是要逼著孩子從幼兒園開始就靠助學貸款嗎?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筆者也有一幼兒,正一邊供房,一邊以每年人民幣8000元的代價將其就近送入某公立幼兒園。本人咬緊牙關這么干,實話說,倒不是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而是怕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快樂等在某些私立幼兒園里得不到保證。其實家門口也有不少小的私立幼兒園,收費便宜得多,只是環境條件不敢恭維。
這其實是一個怪現象:我們原本指望民營資本可以辦出一些合格規范的幼兒園,甚至豪華一點也無所謂,讓先富起來的那一部分人的孩子入園,而讓多少享受了一些財政補貼的公立幼兒園保持相對低廉的收費,使一般收入水平的父母可以承受。然而現實卻倒過來了。一些公立幼兒園打著改革的旗號大幅提高收費標準,弄得窮人的孩子上不起正規的幼兒園,于是催生出了很多不規范、甚至是家庭作坊式的民辦幼兒園。如在曾經發生過“幼兒墜窗”事件的銀川,其147所民辦幼兒園中竟有79所達不到辦學條件,在安全、衛生、師資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銀川晚報》5月23日)。不過管理部門覺得取締這些沒有審批手續的幼兒園很有難度,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這些幼兒園里接收著為數眾多的中低收入家庭里的孩子,如果都取締了,這些孩子還能不能上得起幼兒園?
筆者以為,造成上述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有關部門對幼兒園收費缺乏有效的管理。幼兒園雖非義務教育,但有關方面完全可以主導確立一個精簡節約的幼兒園建設標準,以防止貪大求豪;另外,可以頒布一個詳細的幼兒園教育大綱,以防止巧立名目設置課程增收費用。對于公立幼兒園,完全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成本核算,給出一個多數人能夠承受的收費價位,比照中小學的收費管理,明確學費和各項雜費的標準,對于類似于擇校費的贊助收費項目必須嚴令禁止。對于民營幼兒園,雖然出資人依法“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但也切不可以“市場化”為借口放松監管,一則應將其回報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防止利潤畸高,二則應時時記得幼兒園畢竟是“教育”不是“產業”,出資人大搞特色課程和強化訓練為的是多創收,未必對孩子成長有利,作為管理者和家長,可不能由著出資人的性子來,因為資本追逐的目標是利潤。
□謝風華(湖南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