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郭志霞 通訊員郭京霞) 北京某單位醫務室護士靳姣姣,謊稱能夠幫助購買便宜的內部住房、投資股票和二手汽車,騙取了9名同事和朋友的267萬元。昨天,她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由于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存在程序違法,辦案警員出庭作證。
檢方指控 嫌犯騙了267萬
靳姣姣今年27歲,原是北京市宣武區體育場職工,后分配到醫務室當護士。靳的父親在某國家機關工作,從事后勤服務保障。
據檢察機關指控,靳姣姣于2002年10月至2005年6月間,虛構能夠從其父所在單位購買內部住房、投資股票、二手汽車等事實,先后騙取同事和朋友等9人共計267萬元。
2004年5月,部分事主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于2005年8月在朝陽區一家迪廳門前將靳姣姣抓獲歸案。案發后,靳姣姣的母親代替女兒償還了部分錢款,現仍有143.3萬元未追回。
至于那些騙來的錢,靳姣姣承認大部分被自己揮霍了,有些替別人還債,還有一些用來投資股票,但血本無歸。當庭出示的證據表明,靳姣姣從2003年起一直在租車行租車代步,從奇瑞、寶來,換到奧迪,甚至是寶馬,光租車費用就花了40多萬元。
嫌犯庭辯 不是詐騙是借款
法庭上,靳姣姣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矢口否認,她認為自己的行為應該算民間借貸,與事主之間是借貸關系,而不是詐騙。據靳姣姣供述,她確實告訴了一些同事和朋友關于父親單位有福利性質的住房、二手奧迪車要出售,還有父親所在單位的投資股票回報利潤高,能賺錢等信息,而且表示可以幫忙購買,為此從這些同事和朋友的手中拿了一些錢,但是她都給這些人打了借條,算是借款。至于“借款”的去向,靳姣姣表示,大部分錢花掉了,有小部分錢用于聯系買房買車。
當審判長詢問靳姣姣是否有償還能力時,靳姣姣回答“我的父母會為我還錢的”。
由于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存在著程序違法的情形,因此,公訴人當庭請求法官準許辦案警員出庭作證。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的盧警官和張警官先后出庭,就辦案程序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以證實辦案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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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術一
低價出售福利房
靳姣姣告訴被騙事主,父親單位有一些住房正在準備按照福利房性質出售,可以低價購買。而且有一些準備淘汰的二手奧迪轎車,可以低價出售。為了讓事主上當,靳姣姣謊稱要幫助朋友賣房子,將朋友的房子鑰匙騙來,然后將房鑰匙交給張某,聲稱房子鑰匙已經到手,可以看房了。等張某準備裝修時才發現,房子根本不是自己的,連門鎖都換了。
騙術二
投資內部職工股
靳姣姣告訴被騙事主,父親所在單位成立的公司有一些內部職工股票,回報率奇高。為此,她想放長線釣大魚,先是讓張某交來5萬元佯裝購買股票,到年底時返還給張某6萬元,一方面讓張某更加信任自己,另一方面誘使張某再次心甘情愿地交出40多萬元。
騙術三
兔子專吃窩邊草
靳姣姣把詐騙對象鎖定在自己周圍的同事和朋友身上,在9名被騙事主中,有一半人都是同事,還有以前的男朋友,以及維修汽車時認識的朋友等。被騙事主發現花了錢但房子沒買來,車子沒見到,因此總是找靳姣姣追問。為了避開被騙事主,靳姣姣從2004年5月就開始不上班了,并被單位以長期曠工為由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