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9日
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彭信瓊陳宇航通訊員李思報道13歲的天津少年張瀟藝在網吧連續上網36個小時后,從24層高樓上跳下身亡。其父母將電腦游戲“魔獸爭霸”的中國引進方告上法庭,索賠10萬元。
昨天,原、被告在朝陽法院作庭前談話。據悉,此案是全國首例因網絡游戲而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原告訴稱 少年自殺源于“魔獸爭霸”
原告在訴狀中稱,張瀟藝在生前至少一年的時間內一直是“魔獸爭霸”的消費者。“魔獸爭霸”是由世界知名的游戲軟件開發公司美國暴雪娛樂有限公司開發,并由被告神州奧美網絡有限公司引進中國銷售的電子游戲。“魔獸爭霸”系列產品因含有血腥、暴力內容被美國軟件評級委員會評定為“T”級,即只適合13歲以上兒童和成人使用。被告在中國境內銷售、經營“魔獸爭霸”產品,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揭示其產品的內容信息,沒有如實披露其對13歲以下兒童的有害性。經醫生鑒定,張瀟藝患有嚴重的“網絡成癮綜合征”,因長期沉溺于“魔獸爭霸”游戲而導致自殺。
家長要求
對游戲危害性進行警示
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元,同時為了其他未成年人免受這款不健康游戲的傷害,判令被告對中國境內銷售、經營的“魔獸爭霸”游戲,在包裝、說明書和游戲界面明示其暴力、血腥內容及程度;判令被告以包裝、說明書和游戲界面或者其他方式揭示“魔獸爭霸”游戲在美國被確定為“13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宜”的事實;判令被告在包裝、說明書和游戲界面明示“過度游戲導致沉溺、損害健康”或類似警示語,并采取技術手段防止沉溺的發生。
被告答復
不應成被告更不應擔責
在昨天的庭前談話中,被告神州奧美網絡有限公司方稱張瀟藝于2004年12月27日非正常死亡時,神州奧美網絡有限公司尚未注冊登記,因此該公司不存在侵權的事實,故不應當承擔賠償侵權損失等相關法律責任,也不應作為被告。同時,被告方認為張瀟藝非正常死亡是多種原因導致的,與“魔獸爭霸”游戲軟件的生產經營行為不存在、不構成因果關系。
因為原、被告對訴訟主體存在爭議,故法庭決定給原告一周的舉證責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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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網絡成癮綜合征”
“網絡成癮綜合征”在醫學上又稱為“病態性使用互聯網”。網絡沉溺者最主要的行為特征是對電腦、電子游戲和互聯網深度依賴。他們一旦離開電腦及網絡,則會感到失魂落魄、煩躁不安及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