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涉黑犯罪團伙車站收保護費被公訴 中學生參與
2006-06-18
收買中學生參與行動 無照三輪車車主如不交錢便會受到毆打
涉黑犯罪團伙車站收保護費 被公訴
長期盤踞在某公交車站,收買中學生強行向無照客運三輪車車主收取保護費的涉黑犯罪團伙成員王某、馮某,近日被豐臺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間,王某、馮某收買3名在校中學生(現均被行政拘留),在某公交車站附近,以毀損車輛、毆打他人為手段,強行向10余名無照客運三輪車車主收取保護費,累計金額3000余元。
據介紹,該團伙有著較為嚴密的分工,王某負責召集成員,馮某負責收取保護費,其他團伙成員則充當打手,被害人稍有反抗之意便拳腳相加。
據悉,有多名被害人因不肯交納保護費而遭到王某等一伙人的毆打,車輛也被砸毀。同時王某等人還強令交納保護費的被害人在車上粘貼統一標識,以便于他們統一“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該案中除組織者王某、馮某外,其余成員全部為其通過請客吃飯,利用小恩小惠輕易收買的15歲至17歲的在校中學生。
該團伙日常的收賬、威脅、砸搶“工作”幾乎全部由這些未成年人獨立完成。(通訊員 齊捷 黃飛 記者 孫慧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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