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失誤導致患者五個臟器被切除或部分切除
一根斷管,迅速將彭元慶的生命推出正常軌道。
“患者身體中五個重要器官被切除或部分切除,原本診斷正常的肝臟現已癌變,感染的敗血癥進一步惡化。”彭元慶的丈夫陳克武在寫給湘陰縣人民醫院的一份“駁斥意見書”中這樣寫道。陳克武認為,湘陰縣人民醫院在給彭元慶實行手術時,進行了錯誤的診斷,而在隨后的拔管過程中,又發生了將引流管斷裂在患者體內的重大醫療事故,直接導致多個器官切除和癌細胞轉移。
7月10日,記者來到湘陰調查采訪此次醫療事故的真相。在湘陰,記者見到了陳克武夫婦及湘陰縣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他們對基本事實給予了一致的確認,但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相關責任的認定,有不同的看法。雙方的爭論,在得到岳陽市醫學會發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并沒有平息,就在當天上午,雙方再次向湖南省醫學會提出了重新鑒定的申請。
腹腔積水被迫手術
在湘陰縣教育局有關領導的眼中,該縣浩河口鎮學校的彭元慶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教師。擁有小教高級職稱的彭元慶,被公認是浩河口鎮最優秀的教師之一。
躺在病床上,身體已極度虛弱的彭元慶只能用簡單的短語“回答”記者的問題。由于無法連貫表達,坐在一旁的陳克武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情況。
2005年6月9日,彭元慶因為上腹脹痛,來到湘陰縣人民醫院進行檢查。
“在進行第一次檢查后,醫生發現彭元慶上腹腔有大量積水,第二天,也就是10日上午,我帶彭元慶又到長沙的湘雅附一醫院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結果也是腹腔積水,但身體其他器官良好。”陳克武回憶道,“從湘雅附一醫院檢查后,我們回到湘陰縣人民醫院,并于11日上午辦理了住院手續。13日,由湘陰縣人民醫院主治醫生肖兵主持,為彭元慶做了胰腺囊腫大部分切除、脾切除、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等手術。”
正是這第一次手術中的“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術”,為4個月后的“斷管事件”埋下了“伏筆”。
“為什么要做胰胃序貫式內外引流術?”針對記者的這一問題,陳克武引用了當時有關醫生的解釋,這樣說道:“胰液是一種腐蝕性很強的液體,它在體內的存留會對其他器官進行腐蝕,做引流術就是利用引流管,將胰液從體內引導出來。”
為了將胰液引導出體外,彭元慶不得不每天在腹部掛著一個引流袋,將胰液接住。直到2005年11月15日,彭元慶眼見從體內導出的胰液已經不多了,她再次來到湘陰縣人民醫院,由該院普外二科鐘旭東醫生幫其做了拔管手術。
體內取出帶血斷管
“回家休息一個月后,我又感覺腹部腫脹,有疼痛感。”彭元慶說。后來的事實證明,這次術后的疼痛,竟來自拔管手術時留在體內的一節斷管引起。
怎么會有一截斷管留在體內卻沒被發現呢?
記者采訪時,湘陰縣人民醫院醫務科負責人魯國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為彭元慶做拔管手術的醫生鐘旭東沒有參加第一次手術,(引流)管子拔斷后未發現,原因是管子的斷面很整齊(發現不了)。如果當初發現了,可以通過胃鏡(將斷管)取出來。”
陳克武卻說,鐘旭東在拔掉管子后,并未向病人和病人家屬作任何交待,沒有留下任何醫囑就離開了。拔管一個多月后的12月18日,彭元慶腹腔及傷口處作痛,19日上午,陳克武帶彭元慶在長沙市中心醫院通過CT檢查,發現腹腔內有怪狀物。
12月20日,陳克武帶上妻子彭元慶再次來到長沙,在湘雅附一醫院做CT檢查,結果與前次在長沙市中心醫院做的是一樣的。該院普外科專家晏鐘舒對陳克武說,(片中陰影)確屬怪狀物,建議馬上住院進行第二次手術。在醫生的建議下,彭慶元于12月26日住進該院普外科。
2006年1月4日,醫生給彭元慶做了第二次手術:全胰切除術。就在這次手術進行過程中,讓陳克武一直懷疑的“怪狀物”終于露出了真相:一根長達5厘米的管子被取出。事后證實,這正是鐘旭東在做拔管手術時,斷在彭元慶體內的引流管的另一節。
醫患雙方各執一辭
由于胰液有很強的腐蝕作用,遺留在彭元慶體內的這根斷管,已經影響到了相關的四個器官,專家作出了全部或部分切除這四個器官的手術方案。“胰腺、膽囊、12指腸全切、胃切除一半,但這些手術也只能是權宜之計,實際上胰液已經影響到肝臟。”與陳克武的這一描述相吻合,魯國慶也承認,湘雅附一醫院施行第二次手術后發現,彭元慶的肝臟布滿了腫塊,已形成繼發性肝癌。
2006年2月14日,彭元慶被從湘雅附一醫院轉送到湘陰縣人醫院繼續進行治療。
對于“斷管”事件的發生,魯國慶說:“斷管是事實,我們勇于承認,也為此采取了積極的措施。”魯國慶說,他們已經為此付了10多萬元的醫藥費,還給患者支付了一部分生活補助。
然而,陳克武對醫院方面的作為卻表示強烈的不滿。他在寫給有關部門的“申請報告”中,列出了院方的六大過錯。他認為,是院方的過錯直接導致彭元慶病情惡化,并最終形成肝癌。
2006年4月24日,彭元慶委托丈夫陳克武與湘陰縣人民醫院有關負責人張正清、魯國慶、肖兵一起,向岳陽市醫學會提交了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6月15日,岳陽市醫學會作出了醫學鑒定書,認定“醫院方在拔除引流管時,因未發現引流管斷裂并遺留患者體內,所以未采取及時有效的處理措施,醫院方對此應負主要責任。但胰液、胃液對引流管的腐蝕作用,也是導致引流管斷裂的原因之一。”
誰在漠視病人生命權?
一個原本“只有胰腺疾病,沒其他疾病”(彭元慶“醫療事故重新鑒定申請書”中語)的中年女教師,在經過一年多診治后,最終竟引發“敗血癥、肝癌變”(同上),進入生命倒計時,到底是誰在漠視病人的生命權?為此,記者采訪了部分病人和法律工作者。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李姓住院病人說:“病人在醫院始終是弱者,我們不可能知道這個病到底應該怎么治,應該花多少錢,用些什么藥,因此,什么樣的方案才是正確的方案,什么樣的治療能讓病人少花錢,就全憑醫生的良心了。彭元慶的病,到底是該全切還是部分切除胰腺囊腫,彭元慶自己當然不知道。”
同樣是住院病人的王女士說:“彭元慶引流管的拔除直到一個多月后,才在第二次手術時被發現,說明當事醫生至少是不負責任的。他雖然自己沒有參與前次手術,但拔管是整個手術的一部分,拔管以后應該向當時的主治醫生進行匯報。如果匯報了,主治醫生應該能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資深法律工作者、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先生說:“我們雖然無法判斷斷管事件的發生,是否與彭元慶后來的病情發展有因果關系,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醫生工作態度的不認真,院方管理上出現的漏洞,是形成本案系列糾紛的重要原因。”
本報記者朱春先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