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文明社會,要訂的契約繁多。租房子要契約,銀行開戶要契約,上網下載個電腦軟件,都先要你看個契約。最離譜兒的是,最近一個日本朋友要結婚,竟然也要訂契約。
問他:“干什么啊?結婚要訂契約?從來沒聽說過!”沒想到他回答說:“嘿嘿,現在日本正在流行呀,就怕所‘結’非人,所以事前訂好契約,免得到時后悔來不及!”
我要婚后每餐至少三樣菜
什么事情需要事前訂好契約?他說:“像我食量大,我要求結婚后每餐至少要有三樣菜。”結果女方說:“對不起,我不能天天這樣搞三菜一湯,星期天我要求要休息,所以至少有一天要外出就餐。”
結果兩人談好,寫在一張契約本上,還鄭重其事地畫押為證,并注明:“該契約以1年有效,1年到期后得以協商修正續約”。
在日本生活了近20年,多次參加日本人的婚禮,對日本人的婚姻關系倒是有了一點心得。像1979年時,有個名叫“佐田正志(Sadamassshi)”的歌手,作了一首叫做《關白宣言》的歌,一下子熱賣近300萬張,全日本的結婚典禮上幾乎都要演奏這首曲子。
“關白”的意思就是丈夫,“宣言”當然就是要妻子遵守的信條啦。這首歌是這么說的:“你要嫁給我之前,我先要跟你說個明白。這是非常嚴肅的事,你要好好聽著。在我睡覺前,你絕對不可就寢;在我起床后,你絕對不能賴在床上。飯要好好做,平常要化妝,盡你的努力就行,我不會在意……”
“孩子長大后,當我們都年華老去,你絕對不能早我而去;即使是一天也好,絕對不準早我而去。我要你拉著我的手,掉兩滴淚珠在我手上,我到時一定會說:因為你的照料,我才有這么美好的人生。相信我,我一定會這么說……”
這首歌風行日本幾十年,被奉為結婚契約的典范。但因為是以“關白”(男性)為主的契約,在女權高漲的日本,已經不被社會認同,最近數年,相對的以女性為主的“婚姻契約”,卻逐漸在日本社會風行起來。
你敗家超過10萬 要我核準
比較中立的日本新新人類家庭,會訂下這樣的契約:“超過10萬日元以上的開銷,事前一定要先獲得許可”,這是愛亂花錢的年輕夫妻相互節制的一個機制。
在東京,一對在雜志社上班的日本夫妻就規定,周末時,把兩人一個星期的收據都拿出來核對,然后記到各人的戶頭里,目的是要掌握彼此的財務狀況。
兩人還規定:家計要平等分攤,每個星期妻子想聽提琴演奏,丈夫想看足球賽,時間都要一樣長,并且要陪對方去。
如果新家庭是夫妻兩人都要工作,那么家事的分攤就更加精細了。一對日本夫妻凡事都采取“兩分法”,譬如說:“究竟是做早餐?還是照顧小孩?”“要清掃地板?還是要洗衣服?”,這種家庭就不會出現翹著二郎腿看報紙,任憑忙碌的妻子又要抱孩子,又要洗衣煮飯的情形了。
把床燈打開 代表要辦事
最近,市面上還出現一些專門教人如何寫“婚姻契約”的書,讓人看了不禁莞爾!例如,有關夫妻間要“辦”那檔子事,建議你最好事前有個“契約”,不可臨時起意,然后草草了事。這些契約建議,必須詳細列好“規則”。例如:要辦事“最好選擇在假日前”,免得上班時猛打瞌睡;也有契約規定:“誰把床頭燈打開,就暗示今晚要嘿咻”。契約上最好還要載明:“上床前要先洗完澡”、“一定要刷牙刷干凈”等等。
·男方體重不能超過女方20公斤以上;女方體重不能和男方一樣,更不能超過男方。
·男女雙方,絕不能對彼此家人口出惡言;兩人的家人必須每年至少訪問一次。
·每天早上6點半上班時,女方必須和男方親吻才能出門;晚上有宴會,一定要以簡訊聯絡。
·男女雙方如果一方有外遇時,外遇的一方要完全負擔房貸費用。
準備結婚的年輕朋友,你是不是也打算訂立一個這種“結婚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