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五萬元網上“賣身”拯救家庭? 現實撲朔迷離
“如果你能借我五萬元,
一時間,這名女子的遭遇引起了眾多網民的關注。
網上求助
字字懇切惹人憐
該女子帖子中講述了她的困境:“哥哥瞞著我們把家里的房子拿去抵押賭輸了。當我們知道時已經是到了別人來收房子的期限。如果找不到五萬元還給別人,我年老的父母就必須搬出這個房子。哥哥也因為內疚和害怕不知躲去了哪里……”
“……但為了拯救我的家,我還是做下了這個決定:拍賣我自己!”
盡管“開價”五萬元,但該名女子似乎非常坦白,她表明了自己的條件只是一般:“我26歲,沒有讓人覺得眼前一亮的漂亮。身材也只是一般,1米60的身高,86斤的體重,性格溫柔文靜有點內向。會做家務。會做飯菜……”
通讀整個帖子,字字懇切,讓人心生憐憫。
深夜網聊
步步為營戒備強
8月7日晚10時40分,根據帖子上該女子所留的QQ號碼,一位房地產界的朋友約記者一道,上網與她取得聯系。這名房地產界的朋友喜歡做善事,他表示如果情況屬實,將伸出援手。
資料顯示該名女子名叫“假如”,現在居住地為“南寧”,除國籍為中國外,其余資料均為空白。
記者在加為好友驗證中鍵入“有什么可以幫忙的嗎?”,請求馬上就被通過了,同時被“假如”申請加為好友,開始一段網聊:
假如:你是想幫我的,對嗎?
記者:是的,如果你的事情屬實的話。
假如:我確實是需要幫助才發這個帖的。
記者:你做什么工作的呀?
假如:營業員。
記者:家里急著要很多錢嗎?
假如:是的,如果不是,我也不用這樣了(指發“賣身”帖)。
“假如”接著問:“你打算怎么幫我呢?”
記者回答說,要先核實情況才能幫忙。隨后記者詢問她的相關資料如真名、手機、籍貫等,她都避而不談,轉而查起記者“老底”來:“你是做什么的”、“住在哪里呀”、“多大年紀”、“在哪上網的”,一番試探后,“假如”才透露了一點自己的資料:現年26歲,與朋友在南寧市埌東合租的房子,文化程度較低。
記者問“假如”為何不愿透露詳細資料,她回答說:家里在農村,“小地方,這種丑事張揚不得”。她反復強調自己不想上報,稱也有記者找過她了,但不希望在農村的父母知曉自己的行為。
記者想當面詳聊證實,因夜已深便約她第二天見面。但“假如”卻一直躲避。不得已,記者最后把自己的房地產朋友推出前臺,讓他主動自報家門,告知姓名、手機號碼和已婚的現狀,打消“假如”的顧慮,期望她有空主動聯系。“假如”見房地產老板實在有誠意,才稱其真名為小梅。小梅表示,會在第二天的下午4時許與房地產老板見面。但她同時又表示,手機剛停機了,以后得用公用電話聯系。
當面接觸
女孩幾次流淚
8月7日下午,該房地產老板從下午4時一直等到晚上8時,均未見小梅主動聯系。由于小梅沒有手機及任何聯系電話,房地產老板也無法聯系上對方。
但當晚11時許,小梅致電房地產老板稱:“我現在一個人在家,你能過來嗎?”聲音頗為婉轉溫柔。但該房地產老板認為孤男寡女深夜會面易起誤會,當即以工作繁忙為由婉拒,讓她第二天白天再約個時間見面。可小梅卻又稱自己沒空,表示考慮后再決定。
但當房地產老板的秘書隨后轉告稱,老板8日晚要飛往北京轉機新加坡,要一個月以后才能回來時,事情又有了進展:小梅在電話里答應8日上午見面。
8日上午11時,小梅終于現身了。在南寧市民主路的一家咖啡館,記者隱匿身份,陪同房地產老板與她閑聊。小梅長相平常,衣著樸素,整個會面過程中她顯得比較拘謹,但當說到眼看父母就要失去祖傳的房子無處可住時,她好幾次眼眶都紅了,語帶哽咽,不時用手擦拭眼淚。
小梅說,自己的家在南寧市江南區某鎮的街上,一家五口人,30歲的哥哥和20多歲的弟弟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下60多歲的父親和50多歲的母親。
但7月中旬的一天,突然有債主來到家中,拿著房子的房產證和有哥哥簽字的欠條對父親說:“你兒子欠了我們5萬元,如果下個月不還錢的話,這房子就是我的了!”
事后母親告訴小梅,原來她哥哥以說要本錢做生意為由,讓父親把房產證的名字改成哥哥的,說是方便貸款,誰知竟是去外面賭博,把家全賭輸了。
而欠下賭債的哥哥現在卻杳無音信了,“經常換手機號碼”的弟弟在外打工也聯系不上。在向親戚朋友求助仍然無果后,小梅只能“采取這種極端的辦法”。
小梅還說,發了“賣身”貼后,就有不少人聯系上她,有人稱可“貢獻”幾千元的,有的人一開口就說愿意給五萬元,但須半年之內還清。還有人承諾送她套房子,把她父母接過去住,但那人已有家室,只能讓她做情婦。但小梅稱她都沒有答應,“如果可以的話,我真的不想做人家的情人。”她低著頭說。
實地探訪
真相云里霧里
房地產老板決定邀請記者一起去江南區某鎮——小梅的家鄉實地探訪,并拜會其父母。8月9日下午5時許,在多次勸說后,小梅同意帶路前往,但前提條件是:不得向其父母問起他哥哥欠賭債,拿房產抵押和小梅上網發帖的事,“怕老人家面子上過不去”。
當日下午6時30分許,記者一行來到小梅的家,果然是一棟臨街的三層樓房。推開沒有鎖上的門,小梅喊了幾聲,但無人應答。
小梅抱歉地解釋,當天上午打電話回家時,家里也無人接電話,“可能是去馬山縣舅舅家里了”。
“那大門怎么都沒鎖上呢?”記者問。“很正常的,我們這里一般都不鎖門的。”小梅回答。
小梅家對面的一戶人家正在吃晚飯,記者拐過去了解。女主人很熱情地說:“剛才還看見她母親啊?”“那你們知道小梅哥哥的事嗎?”“她沒有哥哥啊,是弟弟吧,她是老大。”
該戶人家的女主人欲帶著記者去找小梅的媽媽,但她走進小梅家里,雙方用土話交談了一會后出來時,她對記者的提問便不再搭理了,只是說,小梅的媽媽不在家。
房地產老板仍然想見一見小梅的父母,核實有關情況,但小梅稱沒法聯系上,她也無可奈何。在回來的路上,房地產老板仍然有些不放心,不時追問,但小梅稱,她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
律師說法
嚴重者會觸及刑法
8月10日,記者從南寧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獲悉,江南區某鎮確有“小梅”此人,戶籍登記資料顯示其年齡為28歲,三姐弟。小梅為大姐,其下只有弟妹,無哥哥,而父親一欄顯示沒有信息。
南寧市一家律師事物所的彭超律師告訴記者,網上“賣身”做情婦如果落實到實際操作層面,輕者會為道德倫理觀念所不容,重者可能還會觸及婚姻法甚至刑法,如“買者”公然對外將情婦宣稱為老婆的,可能涉嫌“重婚”——因為新《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來源: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