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城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統率先擴大了未成年人審判庭收案范圍,除刑事案件外,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也都統一在該庭審理,標志著本市初現“少年法院”的雛形。
未成年人審判庭受理的案件包括,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如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為未成年人的案件,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共同犯罪人中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如追索撫育費、變更撫育關系案件,校園傷害賠償案件,探視權案件等;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如未成年人不服治安管理處罰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行政案件等。
東城法院是最早建立未成年人審判庭的基層法院,近三年來,共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6件,涉及226名嫌疑人,除此之外,法院每年還要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160件左右。未成年人審判庭庭長岳慧青表示,對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是有別于成年人的,應該采用符合孩子心理特點的庭審方式,盡量做到“寓教于審”,避免給孩子造成心理負擔。大量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案件混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審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十分不利。擴大收案范圍,有助統一執法尺度,積累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經驗,也有助于提高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審判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據介紹,對未成年人實行司法保護是國際趨勢,美國、德國等國家都有專門的少年法和少年法院。目前我國已在上海、哈爾濱、重慶等十余個城市開始了組建少年法院的試點。本市部分法院也和司法行政機關聯手,在刑事案件中,引入未成年人人格審查制度。對未成年人的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社會交往、成長經歷、違法犯罪原因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