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女2年內被繼母拋棄5次》追蹤:
阿香,你是在欺騙大家嗎?
近日,本報(《江門日報》)對阿香在2年內被繼母拋棄5次一事作出報道后,此事立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重視,眾多媒體也都對阿香的悲慘遭遇進行報道,不少好心人還紛紛打來電話向記者詢問阿香的情況。昨日(21日),記者接到了市救助管理站的一個電話,讓記者驚愕萬分——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大家都被阿香騙了,她的故事全部是謊話。”
來自救助站的調查
一切都是謊言
救助站的吳占求副站長告訴記者,當天晚上,他和記者一起將阿香送進醫院治療后,就一直掛念著這個女孩,希望能夠幫助她。阿香曾說,自己在東莞救助站接受了8個月的救助。按照阿香的這一說法,吳副站長與東莞方面取得了聯系,對方告訴他,阿香確實在這里接受過救助,但不是阿香所說的1次,而是7次。同時,東莞方面還提供了阿香位于湖北黃岡黃州區陳策樓鎮的家庭住址,并提供了其所在村委會的劉書記的電話。于是,吳副站長又與劉書記通了電話。吳副站長說,他撥通電話后,剛表明身份,劉書記就問他是不是又是關于阿香的事。劉書記在電話中稱,他接到各個救助站打來的電話太多了,都是關于阿香的事情,所以一有外地的電話,他就知道是關于阿香的。他告訴吳副站長,阿香所說的全部是謊言。
在吳副站長的幫助下,記者與劉書記取得了聯系,劉書記告訴記者:“阿香根本沒后媽,她是以遭遇后媽屢次拋棄為謊言騙取錢財!”
據劉書記介紹,阿香是1989年7月出生的,今年已經17歲了,并不是她自己所說的15歲。阿香的父母在她3歲的時候就離婚了。其父今年50多歲,在和阿香的母親離婚后,就一直沒有再婚。父母離婚后阿香被判給了媽媽,阿香有時住在母親家,有時住在父親家。慢慢地,阿香變得沒人管教,從5歲開始就在黃岡市內流浪,到了10歲時,阿香便被母親帶到外地打工,可是沒過兩年,阿香的母親回到了家里,但阿香卻沒有回來。從此,阿香就開始在全國各地流浪,足跡遍布浙江、上海、廣東東莞、廣州等地,并學會了以這種方式騙吃騙喝。劉書記稱,1999年時,他們曾經花了3000元的路費將阿香接回了村,可是沒幾天阿香又離開了家鄉。按照對方提供的信息,記者粗粗算了算:阿香先后10多次被不同的救助站送回了家。
來自網上的調查
阿香是“公眾人物”
劉書記所說的是真的嗎?記者在網上調查發現,在輸入阿香的名字和“后媽”兩個字后,搜索到十幾條關于阿香的報道,阿香儼然成了一個“公眾人物”。阿香每到一地就以自殺的方式引起媒體和好心人的關注,隨后就開始騙吃騙喝騙錢花。
記者查到的資料稱,阿香曾在浙江爬過電線桿,在深圳上演過“跳橋秀”,在廣州吃過碎玻璃……特別是在深圳,阿香竟然被冠以“跳橋專業戶”的名字。據深圳一家媒體報道:今年6月27日20時許,阿香在寶安西鄉翻越107國道人行天橋的欄桿,揚言自殺。經公安、消防等多部門聯合營救,2個小時15分后,阿香被救下天橋。第二天凌晨零時20分,公安、司法、婦聯的工作人員連夜驅車將阿香送往東莞找其哥哥,輾轉6個小時未果。6月29日,該媒體接到數十個來自媒體同行、民警、市民的報料電話,稱阿香兩個月內在深圳各區跳天橋次數不下6次。6月29日晚6時,阿香再次偷偷從醫院溜走,下落不明。
阿香的聲音
自己沒說謊
雙龍商業廣場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王瑛女士在看到媒體的報道后,將阿香暫時留在了單位里,目前阿香就住在雙龍廣場的職工宿舍內。昨日中午,一見到記者,阿香就露出了微笑。當記者轉述六廟村劉支書稱她沒有后媽且說了謊后,阿香強調自己沒說謊。
在記者的追問下,阿香表示要離開這里,她說,既然大家都不相信她,她呆在這里也沒什么意思。在記者的一再勸說下,阿香表示先在這里住幾天,然后會去東莞找哥哥。
熱心人的愿望
不能讓孩子再流浪了
隨后,記者與救助站的吳副站長一起來到了雙龍廣場,見到了王瑛女士。吳副站長向王女士介紹了阿香的情況。在聽完吳副站長的介紹后,王瑛女士表示,阿香這么小就出來流浪,身上一定會有不少的毛病,她希望來自社會各界的關心,能夠轉化阿香的思想,不能讓孩子再去流浪了。王女士稱,不管阿香過去做過什么,只要阿香能安心在這里,她就會給阿香一份工作,要她自食其力。這幾天,她會安排阿香在他們單位食宿,等阿香的身體好一些后,會考慮給阿香安排工作的。(編輯:馮怡駒 江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