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拿的是安徽省一個14歲女孩寫給父母的信,我給大家讀一段:我好想再回到父母的身邊,我對不起爸爸,對不起媽媽。這個女孩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
我們再來看一個片段:
記者:大姐,你的意思是說,不想跟我們再見面了,是嗎?
女人:不要再見面了你趕快走吧不要影響我。
記者:你能不能再考慮一下呢?
女人:不要考慮了。
屋里的人正是孩子的母親,她始終不愿意開門,也不愿意接受采訪,她為什么會這樣呢?
2005年4月11日深夜,出租車司機胡家友和往常一樣,開車路過一段馬路,突然,他看見一個人拼命的向他的車跑來,車還沒停穩,那個人就拉開車門沖進了車里。
出租車司機胡家友:神情非常慌張的,上來就急急忙忙的,快快。
胡師傅這才看清,沖進車里的是個女孩,頭發十分凌亂,年齡大約18、9歲。
出租車司機胡家友:她上來就哭嘛,我說你哭什么呢?她說我被人家強暴了。我說被人家強暴你不報案。她說他們人多,不讓我報案。
胡師傅一聽,急忙問女孩是誰傷害了她?在什么地方?但是女孩只是哭著說回家,胡師傅拿不準這事是真是假,可他覺得事情非同小可,于是一邊開車,一邊趕緊用手機向警方報警。
強奸案案發現場
民警黃道春:我們將這個受害人,小女孩帶著我們一起到了那個小旅社,指認那個現場,然后我們就到現場去,就是前面這個旅社。
民警黃道春:這就是301室,這個床是空的,這個床是三個人,睡一頭,都睡著了,睡著了。
房間里有三個人在睡覺,民警們一愣,趕緊把三個睡著的人叫了起來,仔細一看,是三個男孩,年齡最大的不到20歲,最小的16歲。女孩當場指認,其中兩個年齡小的,就是傷害她的人,年齡最大的,是事情發生后才過來的,但是那兩個被指認少年的回答,讓民警們吃驚不小。
民警黃道春:他們開始說沒干什么,我說你再想一下,我說你再想一下。他說帶個女孩子過來沒做什么事兒。就這么說,這么簡單。
兩個少年承認事情是他們做的,但是少年說話時茫然的眼神和一臉的稚氣,讓辦案多年的民警也很詫異,一個涉嫌強奸的重大刑事案,在兩個少年的嘴里竟然是如此簡單、如此輕描淡寫的一句話。而且事情發生后,這兩人居然還在案發現場蒙頭大睡,那么,少年為什么會如此膽大妄為呢?隨著調查的展開,更讓人意外的事情還在后面。
兩個少年向警方供述,他們對女孩進行侵犯,是有人指使的。
民警黃道春:還有另外一個女孩,還有一個女孩。
這件案件的背后竟然與一個女孩有關聯,在接下來的傳訊中其中一個少年說,十天前,他們還和其他一些人也在這個旅館,做了另外一起性質更加惡劣的性侵犯案,背后指使的人同樣是那個女孩。
民警黃道春:是一個叫“玲玲”的女孩,在她男朋友奶奶家。
幾個少年供訴的是事實嗎?是不是真有一個女孩在背后指使?這個叫玲玲的女孩,又為什么這樣做?警方找到了玲玲。
民警黃道春:凌晨5點鐘的樣子,這樣我們在睡夢中把她抓回來的,她反應就是說,感覺自己沒什么事兒,感覺這沒什么,我沒做什么事。
隨后,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也紛紛落網。
案子很快被查明,兩起案件的幕后指使人正是這個叫玲玲的女孩,她只有14歲,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齡最大的不過20來歲,更讓人吃驚的是,兩個案子的起因都非常簡單,據玲玲供訴,一個是因為懷疑受害的女孩偷了她的錢,另一個僅僅是因為覺得受害女孩不順眼。那么,一個14歲的女孩怎么會參與強奸案?她的同伙為什么要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呢?
玲玲一伙人雖然各自的家庭和成長經歷不同,但是,他們的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都有共同特點:要么不管,要么過分溺愛,要不就簡單粗暴地打一頓。
記者:你爸爸做什么工作的呢?
少年徐某:開車。
記者:你多長時間能見他一次?
徐某:一個月見幾次。
記者:回來以后你爸爸都跟你怎么說話的?
徐某:叫我聽話,不要在外面亂玩兒。
記者:那你媽媽呢?
徐某:媽媽天天都叫我不要在外面亂玩。
而對于14歲的玲玲來講,她的家庭比其他孩子更加特殊。
玲玲:5歲的時候,我爸我媽就離婚了。然后我爸又娶了一個老婆,就是我的繼母。然后我媽媽在我10歲的時候吧,又結了婚,各自都成立了一個新家庭。
少年犯玲玲
不久,玲玲的父母又各自有了一個兒子。雖然玲玲一直跟著父親生活,可是,父親是生意人,經常不在家,大多數時間,玲玲和繼母單獨相處。
玲玲:但是我繼母對我不好,記得我10歲那一年,把我打得臉也打腫了,把我腿上面的一根筋打出血了,走路一拐一拐的。
受了委屈的玲玲也曾經跑到母親那里,但是母親既要做生意,又要照顧兒子,也管不了那么多。這以后,玲玲的學習成績逐漸下滑,經常逃學,他父親給她轉了好幾個學校。
初中班主任蘇宏成:上課她就喜歡睡覺,不肯聽課,我到她家訪了幾次,而且我也把她帶到我家去,教育她。特別是我們校長,把她叫到校長室去,坐在一起面對面跟她談,所以她有所改變。
可是玲玲的表現時好時壞,不久,玲玲在和高年級男生的接觸中,逐漸學會了抽煙、喝酒、打牌,并結交了一些社會上的朋友。
初中班主任蘇宏成:所有的老師,包括同學們,我們為她也專門開了一次會,不過遺憾的是她父母親沒來。
蘇老師說,玲玲的父親平時很難找到,如果想見到玲玲的父親,只有碰運氣了,一路打聽,記者來到了玲玲父親家。
記者:有人嗎?樓上有人嗎?請問你是玲玲的父親嗎?
父親:對。
記者:就你一個人在家嗎?
父親:我就今天在家,我不經常在家。她不聽話,作為我們,我們也沒辦法,該我盡的,我們做了。該盡到的,該辦到的事情,我們都盡力了。這種事情小孩不聽話,你也沒辦法。
記者:那您不在家,這個孩子誰來照顧呢?
父親:孩子有家屬在家。
玲玲父親說的家屬,就是玲玲的繼母。那么,玲玲的繼母怎么看呢?
繼母:一直確實是管不了她,她野蠻,看著怪害怕的。我原來跟她講過,我講你遲早會吃這個虧的。
記者:她犯了這個事兒和你們有沒有關系呢?
繼母:跟我們沒有關系,她一直這樣。問我們也問心無愧,根本就不存在,也不是因為我走掉的。她原來不是在她媽那邊嗎。
記者費了不少周折,總算找到了玲玲母親家,在玲玲母親家門口,記者用電話和玲玲母親聯系,但是她不愿意接受采訪。
玲玲母親:不要再見面了,你趕快走吧,不要影響我。
人們常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從玲玲和這伙孩子的情況來看,他們和父母都很少能夠見上面,更不用說溝通、交流了。雖然他們衣食無憂,但是家庭教育嚴重缺失,在家里他們感受不到溫暖,甚至被虐待,而這樣的后果,促使他們產生更加強烈的逆反心理,這樣的孩子,學校想管也很難管住,玲玲在初中一年級讀了一個學期后,就再也沒有上學了。
遭受家庭暴力的玲玲
玲玲:我好害怕,里面的音樂,還有里面好多人,還有好多小孩都抽煙什么的,好害怕。然后他們就說沒關系的,才來第一次當然也是了,我剛來的時候不也是嘛,慢慢就習慣了。然后我就覺得挺好玩兒的。
玲玲:一接觸網吧,就會自然而然的接觸外面的一些人。一旦接觸到了外面的一些人,喊你一起去玩兒,你要是不玩兒的話又不好,喊你一起做壞事兒的時候,你不做的話,別人又說你不夠意思。
迷戀在網吧里的玲玲,也就在這個時候認識了和她同樣輟學的一幫少男少女。
玲玲:好多的狐朋狗友在一起,跳舞、喝酒、抽煙這樣的,都是一些年輕的朋友們。
記者:你爸媽對這些事情他們都不知道嗎?
玲玲:不知道。我就騙我媽媽,我說我們下午補課,然后他們也從來不關心我,就算我不回去也沒什么。
玲玲說,她開始說謊的時候,也怕父母發現,可是一看父母也沒怎么樣,于是她就大著膽子天天出入網吧、娛樂場所,當玲玲母親發現女兒的異常行為時,玲玲的心里已經發生了變化。
玲玲:我最后的時候,我告訴我媽媽了。
記者:你媽媽怎么跟你說的?
玲玲:她就說不能學壞,如果一學壞的話以后怎么辦,就對我說這些,教育我。
記者:你聽沒聽進去呢?
玲玲:聽不進去,我覺得都是老掉牙的話了,沒意思。
此時的玲玲是迷茫的,一方面她被網吧、娛樂場所的各種誘惑、刺激所吸引,另一方面她需要的是有人像朋友似的和她溝通、交流,從正面引導她,但是家長敷衍的說教方式,讓她產生了反感、排斥,她得不到最需要的幫助,在失望中她又回到了成人世界。應當說,如果此時有人、或者什么組織、再拉她一把,對玲玲來說,也許還有希望。然而,玲玲等來的不是幫助、挽救,而是她人生中最大的一次不幸。
整天泡在網吧、娛樂場所里的鈴玲,結交的朋友越來越多,而這個時候,危險也正在悄悄地向她逼近。2004年,她和一個女孩因為一件小事鬧別扭,但沒想到,那個女孩用最殘忍的手段對她進行了報復。
玲玲:然后她好生氣,然后就叫男孩強奸我了。
記者:那個時候你多大歲數?
玲玲:13歲
記者:發生事情以后,有沒有把這個事情告訴你的父母或者你周圍的什么人?
玲玲:我當時只是跟我媽說我被人打了,沒說這事兒。是我媽帶我去報的警,最后還是那兩個人,那兩個人告訴辦案單位,然后辦案單位再問我的,我才說的。
記者:你為什么不告訴你母親呢?
玲玲:我害怕。
記者:怕什么?
玲玲:怕以后不好做人。
13歲的玲玲遭受了她有生以來最大的傷害,她幾乎陷入絕望,曾經想到過自殺。此時,家庭成了她惟一的寄托和希望。
記者:有沒有在心理上給她做一個溝通幫助?
父親:那個沒有,我沒有問,加上她又是個女孩。
玲玲的父親說,在這種事情上,父親和女兒也不好溝通,他覺得他所能做的就是報案、嚴懲兇手。
記者:您有沒有意識到這時候您的女兒非常需要一種愛心,需要一種幫助。
父親:那個事情我最后就沒有參與了,報案到出事兒玲玲都在她那兒,實際上都是在她母親那兒。我并不是推卸責任,你知道吧。
記者:那你母親知道以后,都怎么跟你說的?
玲玲:我媽就是,也當這件事兒沒發生過
記者:有沒有跟你談過心,幫助你分析一下。
玲玲:我媽只是叫我以后好好的,把這事忘了,不要再想了。
記者:你當時心里怎么想的?
玲玲:心里好恨那兩個人,非常的恨他們。
雖然傷害玲玲的那兩個人,事后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但是,周圍的親人都沒有意識到對玲玲的心靈傷害有多深,忽略了這個事情對她的影響。玲玲說,那段時間里她完全生活在恐懼中,她不知道該怎么辦,她的心理處于崩潰的邊緣。我記得我上中學時,我們班上就有一位女生,被社會上的人打了以后,就從此患上了憂郁恐懼癥,再也沒有給同學們說過一句話。對于玲玲來說,在這個心靈最脆弱的時候,她最需要的是社會、家庭尤其是父母的疏導和安慰,可遺憾的是,她最親的親人也沒有一個人這么做,從此,玲玲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內心的變化,沒有得到及時的引導,使玲玲在錯誤的軌道上越滑越遠。她開始崇拜所謂“大姐大”模樣的人。
玲玲:我就希望自己混得好好的,然后到那兒去說一句話都算,就是后面好多人為自己撐著。
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玲玲突然接到一個小姐妹打來的電話。
玲玲:巧巧打我電話說,她說看到以前有個仇人,叫我一起幫她打那個仇人,然后我們就把她拽下去,拽下去之后我們把她帶到那個旅社。
徐某:她說今天不能就跟被打女孩這樣算了,就叫我們直接去跟被打女孩發生性關系。
悲劇就這樣發生了,由于受傷害的女孩沒有報警,玲玲一幫人更加膽大妄為,10天后,玲玲一伙人又采取同樣的手段,對另外一個女孩進行了性侵犯。
記者:為什么非用這種手段?
玲玲:報復心理吧,覺得當時人家是這樣害我的,我現在也要用這種方法害人。
幾個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在短短的10天時間里,就連續參與、制造了兩起嚴重的惡性案件,很多人都不敢相信這是一伙少年所為,可是人們在震驚之余,又不得不看到這樣一個事實: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齡化問題。據廣東省的一份調查表明,從1998年到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齡平均下降了兩歲,由17.6歲下降為15.7歲,他們在14歲至16歲第一次實施犯罪行為的占81.6%,出現“危險的14歲”現象。
同樣,這樣的事情還發生在浙江省,2005年1月17日晚上,浙江省的一名高中生剛剛走出家門口,一伙人二話不說就沖了上去,將高中生打成輕傷,警方調查發現,打人的一伙人是高中生的同班同學,案發原因很簡單,就因為同學之間爭吵時,高中生還了嘴,于是那幾個同學懷恨在心,故意報復,事后,參與打人的幾名同學都以故意傷害罪被判了刑。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河南省,一個上初中的男孩在下課時,發瘋似的將一位同學打傷,起因也非常簡單,就因為打人的男孩過于肥胖,被同學拿來開玩笑,一氣之下,男孩打傷了侮辱他的同學,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處罰。
14歲本該是如花的年齡,而玲玲卻不得不面臨公訴機關的起訴,就在法院開庭審理期間,玲玲給法官寫了一封信:我對不起爸爸,對不起媽媽,對不起那位女孩。叔叔、阿姨請您們看在我年幼無知的份上,請給我寬大處理,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早日回到父母親身邊。
接到玲玲的來信后,負責審理案子的法官十分重視,盡可能多地了解玲玲的成長經歷、家庭情況。
法官王成濤:跟她父親聯系,都很難見到她父親,有時候要通知好幾次,才能找到他。
法官朱曉霞:我們召集了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就是孩子的父母還有近親屬,就是對他們,也可以說進行了教育,我就很明確給他們講,你們是有很大責任的,作為父母,你們老是強調工作們啊,這個那個,小孩子不聽話。但是小孩為什么不聽話,你們可找到原因了?
法官張小紅:他不是把孩子當成一種,我們現在提倡的教育孩子,就我們作為一般的家長來說,都是要平等啊,要溝通啊,甚至提倡跟孩子做朋友,但這些家長肯定是沒有做到這一步,
孩子就作為一個私有財產。而且,就是我是父親,你是孩子,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他認為借父親這種或者家長這種權威,就可以讓孩子聽他的。這就是教育問題。
三個少年犯被判刑
2006年2月1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玲玲在兩起案件中起指使協做作用,她和同伙犯強奸罪,玲玲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其余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至十二年。
未成年犯管教所政委呂永祥:讓他們在希望中改造,主要是教他們怎么做人,怎么學法守紀,把刑期當學期,將來回歸社會,對社會,對家庭做一個有用之人。
玲玲:希望下面的一些青少年們不要像我這樣,因為一時的好玩兒,糟蹋了自己,害了自己,更害了別人。
心理專家告訴我,一般來說,13、14歲的孩子,心智還不成熟,又處于叛逆期,很容易受到傷害也容易沖動。有時候,在成年人看來很小的事情,到孩子們那里卻成了天大的事情,因為對孩子來說,心靈的傷害往往大于身體受到的傷害,這是成年人無法想像的,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事實上,無論孩子受到的傷害是大還是小,他們最需要的都是家長、親人的安慰和心理疏導,他們不僅需要一個可以療傷的“家”,更需要可以傾訴的人,如果我們大人在孩子最關鍵的時候,多從孩子的角度想想,再拉他一把,也許類似玲玲的悲劇就不會發生。
據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