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強奸幼女逃4年 母親哭泣喚回兒子投案自首
2006-09-28
萬寧市長豐鎮黃山村委會年僅16歲少年阿奇(化名)因強奸6歲幼女亡命天涯4年,后在母愛的感召下向警方自首。
日前萬寧市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阿奇有期徒刑1年。
黃色錄像使他作出糊涂事
“我是受了黃色錄像影響,事后我非常后悔。”在押于萬寧市公安局看守所的阿奇說,上小學時,他就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不好,小學畢業后,他不再上學了。一天,他看到一幫人在一村民家看黃色錄像,他好奇就跟著一塊看。以后,他就經常看黃色錄像,甚至自己花錢租錄像帶。
2002年7月24日上午9時許,阿奇路過該村幼女6歲蘭蘭(化名)家,看到蘭蘭蹲在樹叢里解手,頓時,剛看完的黃色錄像里的鏡頭在他眼前浮現。他把蘭蘭拖到廚房后檳榔樹叢里強奸了。因為疼痛,蘭蘭哭個不停,蘭蘭的爸爸在附近聽到后跑過來,氣憤地打了阿奇幾拳。下午,蘭蘭爸爸領著女兒到派出所報案。案發后,萬寧警方在網上通緝在逃強奸疑犯阿奇。
因為害怕走上逃亡路
阿奇說,他聽到蘭蘭的爸爸喊著要告他,怕父母回家后打他,越想越害怕,就偷了父母的錢,坐車到了海口。在海口,他不知該往哪里去。在海口流浪了三天后,他乘長途汽車跑到廣西的外婆家躲藏。在廣西呆了一個月,他到了深圳。因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只能找些小廠做事,每天工作10多小時,每月僅有300元的工資。
阿奇告訴記者,他在深圳認識一個當地女孩,名叫阿麗。阿麗與他同歲,人非常善良懂事。阿麗家人對他也很好,他跟阿麗相處了一年。去年春節,阿麗提出到海南看他的父母,他拒絕了。“我沒法跟阿麗說明我的情況,我愛她,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可能給她幸福。”阿奇說,去年10月,他正式提出與阿麗分手。
母親的哭泣喚回犯罪兒
今年1月的一天,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到工廠檢查外來工的身份證,他嚇得躲到廁所里,當天晚上就離開了工廠。因怕警方抓捕,阿奇先后換了五六個工廠,生活極不安定。今年春節,阿奇打電話告訴父母說自己在深圳打工,母親聽到兒子久違的聲音,在電話里失聲痛哭,阿奇聽到母親撕心裂肺的哭聲也忍不住哭了起來。2月17日,阿奇乘長途汽車回到海南,在父母的陪伴下,18日上午,阿奇走進萬寧市公安局向警方投案自首。
萬寧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阿奇無視國家法律,奸淫未滿14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了強奸罪。由于阿奇實施犯罪時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并且在犯罪后能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和交代了犯罪事實,依法應予減輕處罰,于是作出一審判決:阿奇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鄭重聲明】公益中國刊載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僅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或其他建議。轉載需經公益中國同意并注明出處。本網站文章是由網友自由上傳。對于此類文章本站僅提供交流平臺,不為其版權負責。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文章請發信至 [
公益中國服務中心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