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
編輯同志: 賀先生 附記:接到賀先生的求助后,記者趕到長沙縣星沙醫院,見到了受傷的孩子小賀。小賀有1.6米多高,但臉上還顯得稚嫩。記者查看小賀的身份證,他的出生時間是1991年10月。出事故時,他還未滿15歲。 賀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兒子剛剛小學畢業,原打算今年9月份讀初中。暑假期間,小賀想出來掙些零花錢,就在工地打了一個多月的工,本想8月25日就回家,沒想到就在8月24日下午快下班時出了事。 在工地出事的地方,一位民工向記者描述了事發的經過:快要收工了,小賀的鐵鍬被卷進了攪拌機,年少的他還不懂危險,想用力將鐵鍬拔出來,最終自己的一只手也被卷進去了。幸虧這位民工看到了,及時切斷了攪拌機的電源。不然小賀受傷可能更重,甚至有生命危險。 賀先生說,到9月底,他兒子治療費用已達10000多元,這還不包括營養費。為了醫藥費,他不知多少回與包工頭吳老板聯系,但包工頭就是不愿再給錢。 記者與姓吳的包工頭多次聯系,吳不愿見面。為此,記者聯系上了這個居民安置區指揮部負責人、星沙鎮副鎮長粟湘鳴。粟副鎮長在了解情況后當即表態,出了事,指揮部一定會積極協調解決,要求承包方處理好這起事故,并積極支持受害方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據記者了解,安置區指揮部后來對此又進行了調解,但承包方還是不愿支付醫藥費。 根據國務院2002年頒布實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國家嚴禁使用童工。對于使用童工的單位,有關法規規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對于這起童工受傷事件,本報將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