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長
把這么貴重的物品賣給一個孩子,商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方女士一家4口來自廣西山區,夫妻倆每個月的總收入還不到1000元,生活十分窘迫。方女士說,家里的錢每個月都是剛剛夠用,所以從來不存銀行,拿到工錢就藏在衣柜的一個角落里。11月7日中午,方女士突然發現衣柜里的800元錢不見了,她把正在玩游戲機的兒子叫到跟前,經一番追問,兒子承認錢是他拿的,已經買了掌上游戲機,加上配件,共花了790元。一個巴掌大小的玩藝,就花去790元,方女士心疼不已,她拉著兒子,帶上游戲機,立馬就趕到了黃塘電子城。方女士認為,把這么貴重的物品賣給一個年僅8歲的孩子,商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商 家
七八百元的游戲機算不上貴重商品,孩子自己來買也很平常
方女士沒有料到,商家不但沒退款給她,還將她搶白了一頓:請問有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將近800元的游戲機賣給8歲的小孩?
商店營業員向記者解釋說:不給方女士退款,原因是游戲機已經拆開包裝,而且商品并不存在質量問題,如果顧客一定要退貨,那就按二手貨處理,不到一半的貨款。至于該不該向8歲的小孩銷售價格近800元的貴重商品,這位營業員說,按現在的消費水平,七八百元的掌上游戲機算不上貴重商品,孩子自己來買也很平常。他們將這種價位的游戲機賣給小孩也不是第一次,再說法律又沒有明確規定8歲的小孩不能買游戲機,人家手上有錢,我們總不能拒絕售貨吧?
記者在黃塘電子城進行了隨機調查:未成年人,尤其是10歲上下的小孩單獨前來購買價格數百元的商品,商家如何處理?絕大多數商家表示:會仔細詢問,錢從哪來的?家中大人知不知道?如果小孩神色不對,他們會要求小孩在大人陪同下來購買。也有商家表示:現在的小孩手上有數百元現金的并不在少數,許多家長也同意小孩獨立支配這部分錢,所以如果有小孩獨自來購買價格數百元的游戲機,他們不會一概拒絕。
律 師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在身邊,顯然小孩購買游戲機的行為無效
記者就此個案采訪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譚林輝律師,譚律師十分肯定地答復說:商家必須無條件全額退款。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本案中,小強是在其法定代理人不在身邊的情況下購買的游戲機,顯然其購買行為無效。譚律師進一步分析說,即便是已經年滿十周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自購買價格昂貴的商品,家長同樣可以要求商家全額退款,因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比方說,他花10元錢買一本書,這沒有超出小孩的判斷能力,其購買行為是有效的;但花800元買一臺游戲機,這就超出了他對事物的正常判斷范圍,所以購買是無效的。對于一般城市家庭來說,800元不會對生活造成大的影響,但具體到小強一家,800元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會影響到他一家人的生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方女士可通過消委會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惠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