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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率先報道的備受關注的“珠海虐待保姆案”一審終于有了結果。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歷時近4個月、前后5次開庭審理,昨日下午宣判:被告雇主魏娟近五年來連續、多次對保姆蔡敏敏實施傷害行為,手段特別殘忍,最終導致被害人嚴重傷殘,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今年1月初,珠海市香洲區一名魏姓女雇主家的保姆蔡敏敏爆出被雇主虐待長達5年,案件轟動全國。
被解救出來的敏敏和5年前的照片判若兩人,眼睛鼻子腫大、嘴巴裂了、牙齒掉光了……其中,她的臉部有大面積的疤痕,被評為四級傷殘;牙齒有12顆脫落,十級傷殘;左肱骨骨折,十級傷殘;左手兩只指骨畸形,九級傷殘。
據敏敏稱,雇主魏某在每次毆打虐待她之后都會給她擦些外用藥,并且告訴她,她的行為是不對的,打她是為了她好,這讓她覺得,這些非人的虐待都是由自己的錯誤引起的。 而且魏某威脅她,自己認識許多很厲害的人物,如果她敢報警或求救就殺光她全家,或者叫人把她全家都抓進監獄。不滿20歲的農村姑娘受到這樣的恐嚇,5年來從不敢向他人提起自己被虐的事實。
今年1月11日,警方對雇主魏某執行刑事拘留,1月底,魏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8月8日,該案刑事部分一審首次開庭審理,接下來近4個月時間該案一審先后5次開庭審理。
一審歷時近4月 5次開庭
眼睛鼻子腫大、嘴巴裂了、牙齒掉光了……5年前光彩照人的河南小姑娘敏敏在珠海單身女士魏娟家做了5年保姆后變得面目全非。今年1月初,保姆蔡敏敏在家人的質問下,爆出這些累累傷痕全是受雇主毆打所致,從而轟動全國。
今年1月11日,當地公安對該案立案偵查,并于當日刑拘雇主魏娟,1月底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在掌握相關證據后對魏娟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今年8月8日“虐待保姆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但該案影響巨大,加上被告雇主拒不承認犯罪行為,致使該案審理并不順利,一審歷時近4個月,先后5次開庭,庭上辯論激烈,甚至一度陷于膠著。
在多次開庭中,公訴方和辯護方就被告人魏娟是否虐待小保姆蔡敏敏進行了陳述,并就今年9月14日小保姆出庭與原雇主魏娟當庭“對證”,以及已經出示的其他證據進行了針鋒相對的庭辯。
公訴人結合小保姆出庭的證詞以及所掌握的多個證人證詞、書證等情況,認為原雇主魏娟毆打小保姆蔡敏敏一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已構成故意傷害他人罪”。公訴人指出,被告人魏娟所說的“車禍事件”漏洞百出,純屬子虛烏有。經鑒定,被告人魏娟精神正常,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但在連續5年時間里,出于心理宣泄的理由打罵小保姆蔡敏敏。
但被告辯護人在陳述和法庭辯論中多次指出,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蔡敏敏的傷為被告人魏娟所致。辯護人指出,在公訴人提供的所有證據中,只有被害人蔡敏敏陳述遭被告人毆打,其他各種證人證詞、書證以及視聽資料中,并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人魏娟毆打蔡敏敏。因為被害人蔡敏敏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僅憑被害人的陳述,不足以單獨、直接作為被告人毆打被害人的證據,其他證據應形成相關證據鏈,否則不排除公訴人對被告人的指控存在合理懷疑的可能?!?/FONT>
獲刑15年 雇主情緒失控
該案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是指控被告人魏娟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證據是否充分確實。法院認為,被告人魏娟雖然在偵查和法庭審理期間均拒不供認自己傷害被害人蔡敏敏的事實,但本案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鑒定結論均能共同印證魏娟傷害蔡敏敏的犯罪事實,而且各類證據緊密聯系、互為印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5年間,被告人魏娟以被害人蔡敏敏不講衛生、偷懶等為借口,多次使用拳頭、鐵錘、筷子、搟面杖等毆打保姆,致其面部、雙耳、鼻部顯著歪曲變形,上下唇不對稱、閉合不全,12顆牙齒脫落,左肱骨骨折畸形、嚴重影響左上肢功能。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蔡敏敏的損傷程度為重度傷殘。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的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因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魏娟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在法官宣讀完判決書時,一向庭上振振有詞的魏娟顯得非常激動,大聲咆哮:“我是冤枉的,我要上訴……”在審判長多次制止下,魏娟仍然大聲呼叫:“我沒打過她?!痹诜ü傩x完判決書后,情緒失控的魏娟被帶離法庭。
專家說法
律師:珠海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資深律師表示,這一判決結果比較合理,該案結論只有兩種可能性,要么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要么證據充分而被重判。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魏娟的犯罪手段殘忍,而且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判有期徒刑15年比較合理。
心理專家:珠海市羽晴工作室李醫生表示,從該案來看被告是一種癔癥型的人,喜歡用否定和壓抑對付外來的壓力,這類人易浮躁、暴怒,從而表現為施暴。
同時,被告是一種“勢利型”,有一種權威感,而對權威表現得溫順,相反轉過來對弱者發泄。而小保姆長期不反抗、不逃避的受虐行為助長雇主長期多次的施虐。
轉自: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