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周松柏)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14歲的姚黃評死在廣州市花都區××纖維有限公司一臺機器邊。據他父母稱,他是在上晚班時用金屬鉤刀鉤機器里的廢絲,右手不幸被卷進機器中,頭部隨之撞上機器轉動的滾子死亡。昨日記者在花都區××纖維有限公司采訪,公司廠長卻說,姚黃評不是該公司的員工,其是在公司里玩自己出事的。花都區勞動監察大隊已介入調查此事。
清晨卷入機器身亡
事故發生在11月14日凌晨6時許,據××纖維有限公司一位工人稱,“當時他手拿鉤刀鉤廢絲出來,就被飛速運轉的輪子把手帶進去了,我來不及反應,跟著他就倒了,我把他抱起來,看見他鼻子、嘴巴、耳朵全部是血”。姚黃評隨即被3名工友送往花都區中醫院,6時30分在急診科被診斷身亡。
在廣州花都區中 醫院一份診療手冊上這樣記錄著,“死者于11月14日早上6時許被機器卷筒卷壓頭、胸、腹部,傷口及口鼻流血不止……即由工廠工人用車于2006年11月14日6時20分送入本院”。姚黃評的死亡書上寫著“重型顱腦損傷、胸腹擠壓傷。”
14歲由父親介紹入廠
兒子姚黃評出事后,黃榮生每天都在懊惱和自責中度過,姚黃評是他家中唯一的兒子。據其說,兒子是他介紹入××纖維有限公司做工的。
今年9月,黃榮生從廣州趕回家看患病的妻子,回來時給廠長趙國民打了一個電話。“廠長說工廠正缺人,讓我帶幾個人過來,我說我兒子只有14歲,但和我一樣高可不可以進廠?廠長說可以。”10月3日,姚黃評和另外一個50多歲的老鄉便被黃榮生介紹進廠。姚黃評沒有出示身份證,他還遠未到18歲。
該公司經理林英杰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姚黃評由于是父親介紹進廠的,所以沒有像其他員工進廠一樣檢驗身份證。
進廠未簽 勞動合同
黃榮生說,兒子進廠時,廠方沒有和他簽訂過任何勞動合同。現在廠方竟威脅他說不承認姚黃評是工廠的員工,“但我手上還有兒子進廠時辦的廠牌,廠里還有幾十個工友可以作證”。在黃榮生出示的一個廠牌上,明確標明著“××纖維有限公司、姚黃評、前紡”,沒有公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司初級干部透露,姚黃評出事前,廠里所有員工的廠牌都沒有蓋廠公章的;但姚黃評出事后,廠里把所有工人的廠牌都收上去重新蓋了公章后發了下來。
“現在整個廠就我的廠牌沒有蓋公章”,黃榮生說,廠里也讓他把廠牌交上去蓋,但他沒給。“以前廠里所有員工也都沒有簽勞動合同的,但我兒子出事后,廠里也臨時和所有的工人簽了勞動合同。”
廠方:死者到工廠玩才出事
昨日傍晚6時,記者得以進入××纖維有限公司,采訪到公司廠長趙國民和一經理。趙國民否認了廠里臨時給工人廠牌蓋公章的說法,并稱,他沒有答應過黃榮生讓他未滿18歲的兒子進廠;姚黃評雖然是在工廠里出的事,但他并不是工廠的工人,是自己到工廠玩才被機器卷壓出事的。關于廠牌趙國民稱可能是廠里有人看到姚黃評是黃榮生的兒子,才給他辦的出入廠區牌。
而該廠一名經理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廠里事務均由趙國民打理,他不知道姚黃評是否廠里的員工。廠里曾經想和黃榮生私了,給他幾萬塊錢算了,但黃榮生卻要價太高,他無法答應。
黃榮生事后告訴記者,兒子出事不久,廠里還答應給他們2萬多塊錢,后來他請的律師來后,廠里再也不搭理他了。(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