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韶關(guān)訊記者彭衛(wèi),通訊員吳榮華、鄔義忠報道:記者昨天從韶關(guān)市湞江公安分局了解到,一個組織強迫婦女賣淫和強迫未成年人搶奪婦女財物的犯罪團伙日前被警方破獲,抓獲六名團伙成員(其中未成年人兩人),七名被強迫賣淫婦女被警方解救。除兩個未成年人外,其他四名團伙成員已被移送檢察機關(guān)處理。
少年舉報一犯罪團伙落網(wǎng)
上月20日中午,和平派出所走進一個神情非常緊張的小青年:“我要報案,我被人控制強迫搶奪婦女財物。”聽聞此言,當(dāng)班民警立即進行詳細詢問。小青年說,仁愛路長城大廈住著一幫人,領(lǐng)頭的叫“芳哥”,長期控制強迫未成年人搶劫財物和未成年少女賣淫,被控制的人有十七八名之多,他自己于20天前逃跑出去,抓回去后被狠狠打了一頓,有幾個女孩逃出去被抓回,也被打了。
今年10月底,和平派出所已發(fā)現(xiàn)仁愛路長城大廈四樓出租屋有一幫男女進進出出,行為反常,便將其列為防范監(jiān)控點,小青年反映的極有可能就是這幫人。上月21日晚上,和平派出所與分局刑警大隊一道展開抓捕行動,8時20分,民警沖入長城大廈四樓出租屋,將屋內(nèi)七男七女控制,帶回派出所調(diào)查。
經(jīng)查,七名少女均為被控制強迫賣淫人員,七名男子除“波仔”是被強迫搶奪未成年人外,其他六人均是團伙成員。團伙的“大哥”叫侯某芳,2004年因盜竊銷贓摩托車被仁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今年9月剛出獄,今年10月初就開始結(jié)成團伙,在長城大廈四樓租下一套房子做活動據(jù)點,把在外物色到的未成年人帶回來,經(jīng)過一番威脅恐嚇后,男的強迫到街上搶奪婦女財物,女的被強迫賣淫,敢逃跑和不賣力的,抓回來就打一頓。
誤交損友被迫去搶去賣淫
10月初,14歲的歐某寧和“波仔”在五里亭一間網(wǎng)吧上網(wǎng),遇到了“波仔”認識的鄧某、李某國二人,鄧某二人將歐某寧二人帶到長城大廈的窩點后,要他們?nèi)寲|西,因害怕被打,第三天兩個未成年人被迫答應(yīng)。
搶了幾次后,歐某寧越來越害怕被抓住,10月底,歐某寧和“波仔”在一次搶奪成功后攜贓物逃跑了。二人躲藏了幾天,上月6日晚歐某寧在一間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被鄧某、李某國發(fā)現(xiàn),把他強行帶到黃崗山上狠狠打了一頓,之后再讓歐某寧把“波仔”騙出來,幾個人又將“波仔”狠打了近一個小時,之后把他們帶回長城大廈出租屋養(yǎng)傷。上月17日,歐某寧、“波仔”養(yǎng)好傷后,侯某芳、鄧某等人又強迫他們上街“開工”,搶了兩次后歐某寧再次逃跑,20日中午,趁在一旁監(jiān)視的鄧某等人不備,歐某寧跑到了和平派出所報案。
據(jù)被強迫賣淫的幾名少女說,她們都是被殷某、鄧某、李某國等人以“交朋友”為名騙來的。
上月1日,14歲的陳某莉被母親說了幾句后負氣離家出走,找到之前認識的殷某,殷某便陪她到網(wǎng)吧玩,當(dāng)晚把她帶到長城大廈出租屋,第二天就逼她賣淫,十天就“接客”四次。17歲的黃某榮,今年7月8日初中畢業(yè)后到韶關(guān)玩,偶然認識了殷某,禁不住殷某一番甜言蜜語,當(dāng)天就跟殷某到他在十里亭的出租屋同居了,不到半個月后殷某便開始強迫她去賣淫,直到21日被警方解救。
被騙少女都說,被騙進去后多次想逃跑,但又害怕被他們殘害。(來源:金羊網(wǎng)-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