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月孔華)18歲的小文與繼母不合,離家出走,本想在外自謀生路,不想屢屢被辭退,最終帶領14歲的小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小文和小兵接到了合肥市包河區法院的判處書。
小文還未高中畢業就輟學了,在家與繼母不合,心高氣傲的小文便離家出走,自謀出路,靠在外打工自食其力。在肥打工期間,小文居無定所,常被老板炒魷魚,但小文仍不愿回家。14歲的小兵小學未畢業就輟學,與父母一起來合肥打工謀生,由于父母忙于打工顧不上教育監管他,小兵經常在外游蕩。一次偶然的機會,小文和小兵認識了,兩人沒錢用,便走上了犯罪道路。
去年5月25日凌晨,兩人在白水壩附近,尾隨王女士至白一巷巷口,小兵站在一旁望風,小文乘王某不備奪下其背包,遂后兩人逃離現場。三天后,兩人又來到合肥市蒙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尾隨行人徐女士至鋼苑小區大門附近,小文一個箭步沖上前去搶奪徐某的手提包,遭到徐女士反抗,小文毆打徐女士并咬傷其手背,隨后小兵又上來幫忙將徐某打倒在地,二人搶走手提包后逃離現場。經查證,兩起案件涉案價值1000余元。
一審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小文有期徒刑一年;以搶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以搶劫罪判處小兵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