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這些孩子來表演的還有兩名自稱是河南人的青年。
表演在晚上8點半左右開始,表演進行到一半時,一名10歲左右的男孩玩起了危險動作:一名青年將一根鉛筆粗細的鋼筋一圈圈地緊緊繞在男孩的脖子上。不到20秒鐘,男孩的臉就變成了醬紫色。約2分鐘后,男孩的嘴角還流出了鮮紅的液體。隨后,這個演出隊還表演了“裸身碾玻璃”節目:1名男孩裸身仰臥在碎玻璃上,胸口還踩上3個人,這樣危險的表演令觀眾目瞪口呆。
在表演“口銜鐵柱旋轉”這個節目時,1名4歲上下的女孩先后兩次叫道:“不演了,牙齒疼了”。可男青年卻依然催她繼續進行表演。
圍觀的群眾問那2名青年是哪里人,為什么不送孩子去讀書卻要來表演這么危險的節目,他們回答說是河南的,這幾個小孩是撿來的,他們沒錢送他們上學,只好來賣藝。
4個小孩的玩命表演引來了路人的同情,一些觀眾自己走上前捐錢捐物。沒有掏錢的觀眾,幾名小孩就三番五次下來索要錢財,不給就拉著衣角硬討。
記者了解到,對類似的殘忍表演,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公安部、文化部發布的《關于取締流散藝人和雜技團體表演恐怖、殘忍和摧殘少年兒童節目的通知》規定:表演恐怖、殘忍節目不一定都能立即發生摧殘后果,一般都是隱形的,只要是叫未成年人表演了這類節目,客觀上對其身心健康已經造成了危害,即應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認定。如果因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使未成年人身心遭受了嚴重摧殘和直接傷害,如造成明顯骨折、肢體殘廢,失去聽覺、視覺,毀壞了面容等等,即應以傷害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來源:人民圖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