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田內發現女尸
2006年11月21日,尋甸縣仁德鎮第二中學的學生與每天一樣,照常上晚自習。21時,該校初二女生朱曉旭(化名)本按慣例上完第二節晚自習回家,但卻因別的事耽擱了一下,沒能和其他同村的同學一起走。他在與一個同學結伴走了一會兒便分手了,朱曉旭一個人往家走。誰也沒想到,曉旭這天沒回到家。
第二天一早,尋甸縣公安局仁德派出所就接到朱曉旭母親的報案,稱女兒一夜沒有回家。“平時她不回來的時候,都是去一個與她要好的同學家,但是我昨晚就已經去找過了,女兒沒去啊。”朱曉旭的媽媽著急地說。
朱曉旭失蹤了。學校發動所有學生、村委會等一起幫忙找人,但幾天下來一無所獲。是什么原因讓一個女學生突然不見了呢?她難道是離家出走還是已被人拐賣?
24日17時許,尋甸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電話響起,打來的是海子屯村村委副書記,他報警稱同村的一個學生海子屯村的豆田中發現了一具女學生的尸體,好像是失蹤的學生朱曉旭。接報后,仁德派出所迅速出動警力趕赴現場,發現在一大片綠油油的豆田中間,隱約有10平米大小的地方凹了進去,走近一看,先是見到書包、接著是件外衣,然后是一具下身裸露的女學生尸體。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粉紅色圓領上衣,喉嚨里塞著的是從衣服上割下來的帽子,鞋子不見了,只穿著肉色的襪子,雙手被繩子反綁在背后,臉上表情非常痛苦。
民警馬上拉起警戒線,對現場周圍進行嚴密封鎖,并迅速將案情向縣局領導進行了匯報。
排查了六七萬人
鎖定近百相似人
失蹤的女學生與豆田里的女尸體是不是同一個人?為什么會衣衫不整,是否遭受過強奸?這個惡性案件使群眾特別是在校學生及學生家長人心惶惶!
24日,尋甸縣公安局連夜成立了“11·24”專案組。通過對圍觀村民的詢問調查,這具女學生尸體正是失蹤的朱曉旭,14歲。通過法醫的初步鑒定,受害人系機械性窒息死亡。尋甸縣公安局黨委決定參戰各部門民警一律取消休假,不破此案決不收兵。當晚,參戰民警對現場進行勘驗、拍照、取證等工作,卻沒有在現場發現任何明顯的證據。
25日一早,法醫在現場對死者進行了檢查解剖,在受害人下腹腿間發現了一團可疑凝固物,法醫鑒定有人對受害人實施過強奸。民警判斷,此案很可能是由于嫌疑人實施強奸時,受害人反抗而被故意殺害。
在走訪了受害人周邊的村民后,他們說朱曉旭很乖,性格好學習成績在班級數一數二,平時沒有和誰結過怨。
專案組分析認為,犯罪嫌疑人熟悉周邊地理環境,應屬于本地人。之后迅速對轄區內7個村委會和仁德鎮的“兩勞”釋放人員、大齡未婚青年、吸毒人員等7類重點人口和重點監管對象進行逐一摸排。同時,尋甸縣公安局在全縣的出入口設立24小時堵卡點,對嫌疑范圍內的人員進行細致盤查,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脫;加大對轄區內的網吧、旅店、行業場所、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的走訪力度;專案組的參案民警分成若干個小組,每個小組負責一個村,挨家挨戶的進行調查。
“21日晚在干什么?是否有人能夠證明?”“以前有沒有發現過類似的案件?”……民警從附近的12個村排查起,主要針對有以上特征的7類男人,調查了六幾七萬個人后,排查工作初露端倪。在入戶調查中,通過2006年12月初的一起搶劫手機案的受害者描述,犯罪嫌疑人年齡30歲左右,梳著小平頭,身高168上下。那么這個人就是強奸殺害朱曉旭的那個人嗎?從村民提供的線索中,提出了近百個體貌特征相似的男子,民警在縮小范圍后繼續對鎖定的“嫌疑人”進行逐個調查。
11月27日,從仁德村的一位村民口中得知,住在附近的一個叫張楊(化名)的年輕男子相貌特征相似。隨后,警方馬上對這個人進行追查。通過種種途徑了解到,張楊在祿勸一個水電站打工,便立即趕往祿勸,找到了“嫌疑人”張楊。但張楊卻極力否認自己做過此事,當晚只是在打麻將,并跟民警一起回村,協助調查此事。在其他三個與張楊一起打牌的人和牌桌老板四人的作證下,張楊有了不在場的證明。之后,鎖定了的近百個“嫌疑人”,通過抽血化驗做DNA的鑒定而逐一排除。
嫌犯曾有前科
交代作案過程
嫌疑人真的不在附近的村子里嗎?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呢?仁德鎮東發村人馬某有盜竊犯罪前科,又是吸毒人員,體貌特征也最為接近,至此,犯罪嫌疑人逐漸浮出水面。
12月22日9時,民警在東發村委會一組(縣城內),犯罪嫌疑人馬某在家里被民警帶走。馬某交代了11月21日晚的作案事實及之前做的3起搶劫強奸案。
馬某在1999年染上了吸毒,去年年初實施了第一次搶劫強奸。“我當時只是覺得沒有手機用,想搶部手機來用用,但是后來不知怎么就……”嫌疑人馬某說,“接著有了第二第三次,我覺得做了也沒什么,但我沒敢告訴我媳婦,覺得很對不起她。”
11月21日晚,他徘徊在豆田附近,等待獵物的出現。過了一會兒,就有一個小姑娘(受害人朱曉旭)走過來,他就用胳膊架著她的脖子,用刀抵著她,讓她不要叫。拖著她走了兩三百米后,就把她按倒在豆田里。“她開始大叫,我就掐著她的脖子讓她不要叫,用刀把她衣服上的帽子割下來,塞到她喉嚨里。”馬某說。他扔掉了她的書包,反綁住了她的手,脫掉了她的外衣、褲子,然后對她實行了強奸。之后,其在朱曉旭身上沒有搜到任何值錢的東西時,便轉身離去。“我當時沒想殺死她,真的沒想。我走時也不知道她死了,如果知道的話我就逃走了,還會留在家里等著警察抓嗎?”在尋甸縣看守所的詢問室內,隔著鐵窗,犯罪嫌疑人馬某坐立不安、眼泛淚光,“我后悔了,也知道錯了,但太晚了。”
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