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4日訊 記者張莉報道: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尚秀云提交了《建議加強對流浪兒童的管理盡快出臺流浪兒童救助辦法》的提案。提案介紹說,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項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
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預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礎,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點,保護是根本。
流浪兒童的大量存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不和諧音符,日益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不僅影響城市的市容環境和管理秩序,流浪兒童還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控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或成為“黑社會”的后備力量。提案指出,流浪兒童大部分處于“問題兒童”的危險邊緣,極易蛻變為犯罪群體,應該引起各部門的密切關注。
一,近幾年來,流浪兒童問題在我國城市地區日益突顯。
民政部門的統計顯示,我國各地民政部門每年救助的流浪兒童多達15萬人次。截至2006年2月,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成立僅兩年多的時間里,就救助了1800多名流浪兒童,其中重復救助的多達250人次。在這些被救助的孩子中,70%屬于乞討,10%盲目進京打工,10%由于身體、智力有缺陷而被拋棄,10%則是和家里慪氣臨時出走。他們中的80%來自農村,年齡基本在10歲至16歲之間。
這些流浪兒童離開監護人,流落街頭,再加上年齡小,文化程度低,生存能力差,他們的生存權、發展權等基本生活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成為特殊的社會弱勢群體。他們多以乞討、撿廢品、打零工為生,還有一部分靠小偷小摸或者給人貼小廣告、賣花兒、賣假光盤、假證件生活。
二,加大對流浪兒童的救助力度是從源頭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
近年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處的外來流浪、殘疾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例在逐年急速增長,2004年占7%,2005年占13%,2006年增至15%。審判實踐中的大量案例表明,很多流浪少年是被犯罪嫌疑人以租或買的形式控制,逼迫他們進行乞討,不僅生活上得不到任何照料,身體上的疾病更得不到及時救治。為了盡快收回租、買孩子的成本,獲取更大暴利,這些犯罪團伙采用拐賣、毆打等方式強迫他們進行乞討,甚至強迫未成年人進行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更有甚者利用毒品控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許多流浪兒童正是在這樣的嚴密操控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長期受犯罪團伙的控制,耳濡目染,由被操控變成操控他人的人。近日被公安機關打掉了一個特大操控未成年人的犯罪團伙,這個團伙的頭目在童年時就曾經有過被人操控犯罪的經歷。
這些流浪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討往往是跟犯罪交叉在一起,如果不加強對他們的救助和矯治,他們長大后就可能成為慣犯、累犯,嚴重危害社會。所以作好對流浪兒童的救助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長期的審判實踐告訴我們,打掉幾個犯罪團伙,或者判處多少個犯罪人,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犯罪問題,最有效的措施在于從源頭上對這些流浪兒童等的救助和矯治,和對他們的解救和教育。
針對以上問題,提案提出了如下建議:
1、建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北京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條例》,成立市、區兩級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加強對閑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社會工作者隊伍,以社區和村為單位,對孤兒、輟學生、無業在家的閑散未成年人、無人照料的外出務工人員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等進行摸底排查,建檔立卡,制定和完善對這些重點未成年人群在撫養、監護、教育、管理和救助等方面的政策。
2、建立“判后救助專項救助基金”,以幫助流浪、孤殘未成年人返鄉、康復、復學、就業,為其能夠平穩地回歸社會創造條件。
3、以社區為依托,推進家長學校和青少年法律學校建設,提高家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管理和法制教育能力。應當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制度。
4、嚴厲打擊幕后控制、操縱流浪兒童乞討和教唆流浪兒童犯罪的團伙和黑惡勢力,研究制定各部門相互配套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流浪兒童是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不管是什么原因使他們流浪,他們都是最值得全社會關注的弱勢群體。我們堅信:獻出一片愛心,就是增加一個希望;挽救一個流浪兒童,就是挽救一個人的未來。
(尚秀云: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