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近80%受網絡誘惑其責任在誰?
嚴循東 2007年4月24日
近日,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透露:被抓獲的青少年犯罪當中,有近80%的人通過網絡受到誘惑;這些人因為沉湎于網絡,或者受到網絡黃色信息的侵蝕,作案甚至作大案,進行詐騙、強奸、搶劫、搶奪的犯罪比例非常高。
按說這并不是一個出人意料的數據,關心網絡和青少年問題的人們都不難想見。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時期是個關鍵成長階段,年齡和心智的局限,加上荷爾蒙的加速分泌,使這個時期的孩子處于噪動不安當中,并且自控能力較差,外界的一丁點兒刺激或誘惑,都有可能會引領一個人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當然是有好有壞,其中嚴重的甚至誤入歧途。對青少年的成長而言,必要的約束與引導是不能少的。而在科技影響生活的今天,對青少年的網絡生活,也同樣需要約束和管理。
從報道中,我們不難發現,網絡誘惑已經成為青少年的主要犯罪教材,這是一個十分危險的信號,應該引起我們的警惕。
這個現象說明我們的青少年還沒有樹立起健康的網絡文化思想意識。網絡文化鋪天蓋地而來,但是,我們的學校教育還沒有跟上來,教育的落后必然讓青少年缺乏健康的網絡文化思想意識,于是,一些丑陋的網絡文化就乘虛而入,因此,在學校教育中引入網絡文化教育,用健康的網絡文化占領青少年的思想世界已經迫在眉睫了。
這一現象也說明我們的網絡文化管理還沒有很好的規范。雖然這些年,我國的網絡文化發展很快,網絡普及也是日新月異,但對于網絡文化的管理卻十分落后,現在的網絡文化實際上已經處于混亂狀態,色情文化、暴力文化、刺激游戲文化不僅在一些非法網站有,甚至一些大型正規網站也時有出現,這說明我們的網絡文化垃圾已經灑滿網絡,必然會對青少年產生不健康的影響,加強規范,清理網絡丑陋文化已經迫在眉睫了。
這個現象同時也說明了我們的網絡立法工作進展緩慢。其實,現在網絡文化魚目混珠,泥沙俱下,除了管理方面的原因外,立法工作沒跟上,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因為沒有專門的法律作為震懾保障,導致了一些網絡文化販子有恃無恐,在金錢利益的驅動下,不擇手段的傳播丑陋、色情、暴力文化,讓一些網絡文化成了青少年的精神鴉片,直接危害著青少年的成長,網絡立法已經刻不容緩了。
網絡是個偉大的發明,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很多奇跡,使世界各國的人們受益匪淺。如何興利除弊,消彌其副作用,這是個永恒話題,因為網絡應用,無論從時空方面還是功能方面,都正日益向更寬廣的方向延展。對各級政府來說,既要讓人民群眾照常上網,享受網絡帶來的諸多益處,又有責任盡量避免網絡對社會生活帶來的副作用,可謂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