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將甲肝、流腦等15種可以通過接種疫苗有效預防的傳染病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十屆人大五次會議精神,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體現國家免疫規劃服務的公平性,使人民群眾共享衛生發展成果,促進公共衛生事業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國務院決定今年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疹風疹腮腺炎聯合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等納入國家免疫規劃。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在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疹風疹腮腺炎聯合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預防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等5種疾??;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全細胞百白破疫苗。二是在疫情高發省份接種出血熱疫苗,應急儲備炭疽疫苗和鉤端螺旋體疫苗,預防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3種疾病。現行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全細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5種,分別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和麻疹等7種疾病。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后,使用14種疫苗預防15種疾病。
據了解,我國從1978年開始實行計劃免疫,即有計劃地為所有適齡兒童接種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麻疹疫苗、預防結核病、百日咳、白喉、破傷風、脊髓灰質炎、麻疹共6種傳染病發生。1988, 1990, 1995年,我國先后實現了以省、縣、鄉為單位兒童四苗接種率達到85%的目標,以上幾種疫苗可預防疾病的發病率大幅度下降;1992年衛生部積極推行新生兒乙肝疫苗預防接種策略,將乙肝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使我國兒童乙肝感染情況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我國實現了消滅脊髓灰質炎的目標。
2004年12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我國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和“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實行免費。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使我國所有適齡兒童享受免疫服務的權益受到了法律保護,各級政府在免疫規劃中的職責得到明確。
省級財政負責解決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等5種疫苗經費,縣級財政負責解決接種人員補助經費。國家和省級財政對貧困縣進行補助。
2006年,衛生部組織的全國免疫規劃工作檢查結果顯示,全國所有省級財政對購買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資金全部到位。但是,在一些局部地區,免疫規劃保障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接種人員的勞務報酬沒有得到解決,個別縣仍然在收費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規劃管理不規范、疫苗品種更新換代較慢、納入免疫規劃疫苗的品種較少、免疫規劃疫苗的對象僅為兒童,這些問題阻礙了免疫規劃工作的健康發展。
2006年,溫家寶總理在第20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的題詞中強調:“兒童免疫工作非常重要。兒童是棵幼苗,只有精心愛護,他們才能茁壯成長成為建設國家的棟梁。要讓每個兒童都能按時接種疫苗,這是各級政府的責任。”
湖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