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源日報》報道,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源城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運用“圓桌方式”審理一起未成年犯罪案。為了讓未成年被告人小東、小川和小明的家人能夠在庭審時發揮幫教作用,讓未成年被告人悔過自新,重新做人,該院把各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親都請到了法庭旁聽庭審,使他們感受到親人的關心。
近年來,市中院高度重視少年法庭工作,多次召開少年法庭工作研討會,并下發了《河源市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去年6月2日,在全市法院推行了源城區法院少年法庭審判工作的經驗與做法,并要求全市法院迅速成立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合議庭,建立和完善“圓桌審判”設施,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用真情感動每個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圓桌審判,彰顯人文關懷
從2006年7月起,全市法院均成立了專門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合議庭,全面推行“圓桌審判”的模式,審判員、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監護人圍坐圓桌前,邊談心邊審理的溫情模式,有效地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懼疑慮和對立情緒,使他們誠實地面對自己所犯的罪錯,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庭前,少年法庭法官向未成年被告人家屬、學校老師發放調查表,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平時的表現、成長過程,尋找犯罪根源。在庭審中,法官將格式化的法庭用語轉變為通俗化的日常用語,深入淺出地為被告人及其家人解釋法律。法官通過查找被告人身上的閃光點,重燃被告人尚未泯滅的良知,激發他們的悔改之心,促使他們認罪服法。這種方式實施以來,受刑處罰的未成年罪犯,沒有一個重新犯罪。
未滿17歲的小強因無錢花當街搶劫了一名婦女的200元錢,并打傷了對方的手。小強在庭審時情緒十份低落,面對法官的問話,不理不答。由于庭審的溫情氛圍,尤其是辦案法官深入淺出的耐心釋法,終于使小強當庭認錯,并向法庭表示,判刑之后,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定期幫教,延伸審判效果
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全市法院對判處緩刑、管制的未成年人,在其家長、學校、街道等有關單位幫教后,始終堅持不定期回訪,隨時掌握這些未成年人的思想動態,確保其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小田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刑滿釋放后,源城區少年法庭的法官特意為小田找了一份臨時工作,并及時與當地派出所和家長聯系,共同擔起了教育失足青少年的責任。
為了讓未成年罪犯與家庭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使他們能安心改造,爭取減刑,早日回歸社會,重塑人生,各法院少年法庭普遍與當地少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聯合幫教機制,對未成年罪犯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回訪、幫教,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感人心者,莫乎于情”。正是在少年法庭審判法官和有關工作人員的真誠呵護下,近年來,河源市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明顯下降,促進了文明法治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來源:新華網廣東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