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就婦女的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婚姻家庭權益等方面,結合我省實際做了修訂,尤其突出了婦女一些特殊權益的保障。
誰來保障婦女權益?
實施辦法第四條首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其次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再次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實施辦法還在法律責任部分規定:“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處理明顯失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應當督促其依法處理;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可以建議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人大女代表要達比例
針對我省婦女參與政權建設程度仍然不高的實際,實施辦法從提高各級人大女性代表比例、女干部的培養和選拔等方面作出規定。第八條規定“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中,婦女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30%;設區的市、縣(市、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中,婦女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25%”。
據了解,我省十屆人大女代表比例雖已達到27.7%,但縣(市、區)人大女代表平均比例僅21.3%。
不得拒絕錄用婦女
實施辦法從4個層面保障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一是加強婦女就業保障。第十七條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促進婦女就業”,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二是明確對婦女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用人單位與職工可以就女職工的特殊保護簽訂專項集體合同或者在集體合同中約定相關內容,用人單位應當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和條件。
三是加強對婦女的社會保障。規定“保障婦女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保健等權益。鼓勵開展幫助婦女的社會公益活動”。
四是針對近年來在執行退休制度方面出現的侵害婦女權益現象,規定“用人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自定歧視婦女的標準”。
禁止5類性騷擾行為
實施辦法對性騷擾問題作出規定,禁止以帶有性內容或與性有關的肢體行為、語言、文字、圖片(像)、電子信息等形式,違背婦女意志,故意對其實施性騷擾。規定婦女聯合會、法律援助機構和公安機關等按照各自職責為受害婦女提供幫助,要求用人單位和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預防制止家庭暴力
實施辦法首次明確了國家要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從我省目前情況來看,2006年省婦聯接待信訪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婚姻家庭類信訪案件的27.8%。實施辦法對家庭暴力進行了界定,規定“禁止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并明確了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職責。
實施辦法還規定了對婦女婚姻自由權的保護問題,規定“禁止以暴力、威脅、侮辱、誹謗等手段,迫使生育女嬰或者不育的婦女離婚,干涉老年婦女離婚、再婚及其家庭生活”。
鼓勵減免殘疾女學生學雜費
針對我省是人口流動大省的特殊情況,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等在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方面的責任,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的貧困、殘疾女學生就學保障作出規定,鼓勵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采取減交、免交、緩交學費、雜費等措施。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