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愛心系百姓的普通基層民警
傍晚,當夕陽抹紅了山峰,坐落在永新縣城三灣路邊的一棟普通居民樓常常縈繞著悠揚的二胡聲,人們想不到的是,這悠揚的琴聲來自一個年過半百的敦厚男子——永新縣公安局辦公室信訪員兼檔案員吳安華。
群眾心里有把尺
2005年5月的一天中午,老吳正準備下班時,一位農民模樣的中年男子,跌跌撞撞地走進局信訪接待室。原來,這位男子叫王某,家住在離縣城60多里外的三灣鄉一個小村莊。他反映,就在前天晚上,本村的汪某偷了他家承包山上的竹子,而村干部和林業派出所的民警卻不管,任他磨破嘴皮愣是沒把他的竹子要回來,眼見山上竹子保不住,他只有進城來局控告。
問明事實后,王某急著趕回去,老吳用摩托車將王某送到汽車站,又給他買了回家的車票。當日,老吳就到森林公安分局向該分局長匯報,龔局長非常重視,第二天就派治安股民警進村,很快摸清了汪某等村民擅自上山砍伐毛竹的違法事實。此后,森林分局依法處理了盜伐毛竹的村民。
近幾年來,老吳為來訪者購買回程車票是常有的事,當同事問他自己有沒有一個祥細的數字時,他笑著說:“也許群眾心里有把尺吧……”
不能讓群眾空跑一趟
常年接待群眾來訪經常會遇到對公安政法部門分工情況模糊而“走錯門”的人,老吳的態度是:“我能辦到的事,能辦到哪里盡努力辦到哪里,不能讓來訪群眾空跑一趟”。
2005年盛夏的一天,年近六旬的懷忠左坊農婦曾某,一大早就趕到縣公安局信訪室,一進門就跪在地上。老吳當即把她扶到沙發上,遞上一杯熱茶,說:“有什么話你就慢慢說,不要窩在心里。”原來一年前,本村村民左某(患間隙神精病)突然怒氣沖沖闖入她家,捉走她養的兩只大母雞不說,不用拳毆打她本人,由于受傷又受了驚嚇,時常精神恍惚,弄得作了不田,種不了地,生活很困難。曾為此四處奔走告狀,而該左的家人則揚言自家“上邊有人有門路”百般進行阻撓。
左某精神病發作“失態”,給曾某造成了家庭經濟困難,法律應該還曾某一個公道。老吳對此案進行了認真梳理分析,認為左某由于精神病發作,私闖民宅,毆打無辜,其行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鑒于本人是精神病,家人有看護責任,理應賠償。于是老吳依照法律規定帶當事人到隔壁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后來經過法定程序,對方家屬已賠償曾某經濟損失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