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遠離“意外”
嚴循東 2007年5月31日
“六一”兒童節到了,當我們衷心祝愿少年兒童快樂成長時,也一定不會忘記重慶開縣在雷擊中遇難的7個孩子,不會忘記所有曾經在意外傷害中夭折的兒童。我們不僅要為他們默哀,更要為他們的不幸而警醒。
近年來,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遺傳基因、大病等傳統原因導致兒童死亡的事件大為減少,而由于意外傷害引起的兒童死亡事件卻在不斷增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嚴重威脅兒童的生命安全。有調查顯示,意外傷害已成為14歲以下兒童死亡的第一位原因;這一比例已達26.1%,而且還在以每年7%的速度遞增。
大量用生命書寫的安全事實,使人們在無比痛惜的同時,也看到社會公共安全管理、兒童安全教育、社會保障等諸多環節的薄弱。
去年以來,我國陸續修訂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頒布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對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也使保護兒童工作有了進一步的法律依據。
拒絕兒童意外傷害,提高家長、老師及全社會的預防和急救意識刻不容緩。調查表明,在中國,溺水是14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而此類事件大多是在有監護者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成年人對兒童高質量的監護是關鍵。此外,社會公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也亟待提高。
拒絕兒童意外傷害,有必要將兒童安全教育納入中小學教學課程體系,通過普及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安全自救能力、生存能力。自1996年起,我國確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不少學校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在國務院婦兒工委的支持下,北京市教科院已經編輯出版《兒童安全小衛士》,并已經在北京市一些試點學校以講座的形式向中小學生普及。但從總體上來說,我國兒童的安全教育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預防和控制兒童意外傷害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它涉及兒童自身、家庭、社區、學校、衛生服務機構等多方面、多領域,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參與和支持。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