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經歷了所有愛情片描述的艱辛好不容易才結婚。向所有工薪族一樣拼命賺錢買了房子。這時我們已30歲了。準備要孩子是檢查發現老公有高度精子畸形。我有子宮腺肌瘤。我們傾其所有做了2次試管嬰兒。失敗。一次胎死腹中。這時公公婆婆恨我,懷疑是我導致他們沒有后代。使用所有手段要求我們離婚。老公不同意,他們就斷結關系。還好我娘家人的關心幫助我們。向我們這種情況做代孕就可以有自己的孩子。但我國法律不允許。國外及港臺就允許。醫保不報銷。這不是剝奪我們的生育權嗎?
我們不僅有身體疾患也有社會給我們的壓力所造成的心理疾患.我們渴望的到幫助。這樣不僅挽救了我們家庭也解決了我們的身心疾患。渴望得到幫助而不是憐惏后棄之。有誰能理解我們的痛苦!
我國不孕人員達10%。是一個很大群體。我們在社會的邊緣,是弱式群體。我們痛苦的掙扎生活。
我希望能得到社會上的幫助, 幫我實現這個愿望。 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我的電話是:13235661605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