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09-12-10 來源: 廣州日報 作者: 余琴
深圳市作為一個外來移民城市,有大量外來女工在此默默奉獻。然而,當這些花季少女背井離鄉來到深圳后,有些年少懵懂的她們缺少自我保護意識,當上未婚媽媽,身懷六甲卻無處容身,于是發生產子后將孩子從窗戶扔下來或丟棄在電話亭的悲劇。 昨日,在位于深圳寶安區的“大浪愛心之家”,記者采訪了剛剛獲得深圳團市委評出的第二屆百名優秀義工獎的得主張海文,他告訴記者:從去年到今年,來大浪愛心之家的未婚媽媽就有6個,其中好幾個都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少女,她們失身懷孕后卻被男友和父母狠心拋棄。目前還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能收留她們,大浪愛心之家給她們一個暫時的棲身之所,但是還有很多這樣的少女,她們的命運如何?誰來救助她們呢? 文/記者余琴 圖/記者軒慧 專家說法 專家:從制度上完善保障機制 長期關注并參與社工服務的深圳大學教授易松國認為,目前社會支持系統不夠完善,對于兒童、殘疾人、老人群體的關注比較多,對于未婚媽媽的救助機制還是“被遺忘的角落”。“大浪愛心之家”這樣的民間機構畢竟很少,能力非常有限,必須建立制度化機制。 第一,完善保障體制,將其納入安全網,政府和社會組織可打包購買服務,借鑒比較成功的社工模式。第二,建立愛心基金,愛心人士可捐錢給基金,由專業的社會服務組織提供服務。他表示,深圳目前的社工只有七八百人,還未覆蓋所有需要幫助的群體,只有政府、社會組織、愛心人士幾方面相結合,才能共同推動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律師:法制教育應納入救助體系 廣東中意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德軍告訴記者,現有的法律制度很完善,也有社會救助體系,然而某些群體還未被納入救助體系,政府應對他們提供救助。此外,要加強對婦女的法制觀念教育,讓她們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從源頭上減少未婚先孕的發生。其次,婦女可通過起訴,由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第三,要通過合法的手續對待孩子,不能拋棄街頭或者殺死嬰兒,這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通過設立熱線等方式和社會機構合作對其提供援助。 典型個案 “90后”女孩成未婚媽媽 在大浪愛心之家,記者看到了“90后”的少女小普(化名),誰能想到稚氣未脫、年僅十八九歲的小普已是一位未婚媽媽?小普來自貴州,來深圳打工3年。今年8月,已有八個月身孕的小普,卻被同居男友狠心拋棄,沒錢付房租,小普又被房主趕出出租屋。打電話給父母,卻得到父母責罵,讓她自生自滅。 舉目無親,陷入絕境的小普經好心人指引,到“愛心之家”求助,10月份,小普在“愛心之家”和社會各界的援助下,順利產下一個健康男嬰。休完產假一個月后,她現在已經在一家工廠上班。 “現在只有小普一個人在這里住了,昨天剛送走一對母子,孩子只有5個月。”張海文告訴記者,那是一個惠州女孩,家庭十分貧困,懷孕后連流產的費用都沒有,生完孩子家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記者調查 在深圳這個外來人口居多的大城市,未婚先孕、單親媽媽,街頭棄嬰、黑戶小孩并不鮮見。記者走訪了多家相關的機構,然而發現,沒有一個機構對這個群體進行救助,她們是“被遺忘的角落”。 救助站:不接受孕婦 記者向寶安區救助站進行咨詢,表示有一個懷孕待產的朋友需要幫助。救助站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可以提供返鄉火車票和暫時食宿,一般不超過10天。生小孩的孕婦我們是幫助不了的,我們沒有現金幫助。” 未婚媽媽小普懷孕待產之際,走投無路,也曾向救助站求助過,然而,救助站一聽說是孕婦,就拒絕了她的要求。 “要進救助站,也有一定要求。據我了解,要有沿街乞討經歷3天以上的,沒有合法證件的不要,孕婦和有病在身的人不要。”看著低著頭不說話的小普,張海文滿懷痛心和無奈。 “今年六七月份,一位救助站社工還給大浪之家打來電話,說一個孕婦要生了,不能接收,問能不能轉到大浪之家。我真搞不懂救助站究竟要救助誰?懷孕的、有病的這些都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可是都不在救助范圍。”張海文一聲嘆息。 婦聯:救助必須符合政策 深圳市婦聯權益部部長徐琳告訴記者,婦聯有貧困婦女兒童救助基金,但需要孕婦家庭月收入低于800元,非戶籍人口須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要憑勞動合同、居住證或社會保險到社區工作站、街道開收入證明,通過審核后方可領取。 她表示,這項救助主要是針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貧困婦女,未婚先孕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按國家法律,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對自己的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 慈善會:沒有相關救助 慈善會有一些社會救助的項目,是否能提供相應的幫助呢?記者又聯系到深圳市慈善會,得到的答復是:“沒有!” 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外來工只有一個“勞務工關愛基金”,對于非深戶籍并且來深工作1年以上的外來工,如遇到突發性大病,并自費治療1萬元以上的,可申請2000元的基金。而懷孕生子顯然不是大病,因此沒有相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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