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青海6名婦女的犯罪團伙 近日在天水落網
2010年01月04日 09:11 來源: 中國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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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6名被拐婦女重獲自由
犯罪團伙在甘肅省天水市落入法網
主要成員被判刑
甘肅新聞網蘭州電 據中國甘肅網報道:青海新聞網訊 2009年12月30日,拐賣青海省6名婦女的一個犯罪團伙在甘肅省天水市落入法網,其中犯罪團伙主要成員石某被判處死刑;張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目前,在青海和甘肅警方努力下,6名被拐賣的婦女重獲自由。這是2010年1月1日記者從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以石某、張某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以一起游玩、幫忙找工作、介紹對象為由,先后將青海省湟中縣的梁某、張某,互助土族自治縣的李某,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的李某、王某,化隆回族自治縣的王某拐騙至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并分別以一萬多元的價格將被拐騙人賣給當地人為妻。
同時,這個犯罪團伙還拐賣了甘肅省會寧縣的王某和湖北省宜昌市的劉某。審理此案的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認為,以石某、張某等人為主的犯罪團伙以拐賣婦女為業,自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大肆拐賣婦女,非法獲利15萬余元,不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穩定,而且侵害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及合法權益,對社會的危害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作者:何耀軍)
來源:青海新聞網-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