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針扎63名幼兒受審認罪 家長索賠共179萬
據《云南信息報》《春城晚報》《都市時報》報道4日上午,云南紅河州建水縣法院開庭審理老師針扎幼兒案。檢方指控西湖幼兒園老師孫琪琪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曾被針扎過的63名孩子的家長悉數到庭,提出總額達179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被告人孫琪琪當庭認罪,并表示愿意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針扎63名幼兒
去年10月,無辦學資質的西湖幼兒園教師孫琪琪,因園中幼兒上課或午睡期間不聽話,用注射器針頭扎這些幼兒的手、腳、臀等部位。多名幼兒家長發現后向警方報警。隨后,建水縣立即組織公安、教育、衛生等部門人員對此進行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發現有63名幼兒先后被刺(該園共140名學生)。
由于針刺案在當地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恐慌,衛生部門對所有受害幼兒進行了HIV、乙肝、丙肝等項目的檢查,結果均為陰性。
鑒于受害幼兒數據巨大,犯罪嫌疑人行為殘忍,公安機關對孫琪琪進行了精神病鑒定,結論為其患有人格障礙,但仍具有完全責任能力。
被訴危害公共安全
公訴機關認為,孫琪琪因孩子不聽話,便用同一注射器反復多次針刺多名學生。其殘忍的教學方法不僅給孩子們幼小的心靈帶來創傷,同時也給家長造成損失,其行為影響了社會公共安全。本案發生時,孫琪琪已滿18周歲,雖然法醫鑒定出孫琪琪存在人格障礙,但仍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孫琪琪的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提出異議,認為孫琪琪的行為如果真的是犯罪,也是其他罪名。
家長索賠共179萬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63名幼兒家長向孫琪琪、幼兒園及房東提出177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1萬余元的誤工費。幼兒園創辦人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但房東西湖小學表示不愿承擔任何賠償。法官稱,精神撫慰金不在審理范圍,駁回這部分請求。
面對公訴機關、法官、家長的詢問,孫琪琪說得最多的就是“嗯”“是”,沒做過任何辯解。她當庭表示認罪,愿承擔賠償。
4日15時,法官宣布休庭,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