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指“婦女喊冤被架走”報道不實 到底誰說謊
昨日一條消息稱,有一位中年婦女向市委書記下跪喊冤,“被陪同的工作人員架走”。對于這樣的報道,我作為一名在現場的報社記者,與我親眼所見的事實并不相符。
之后,雷春美當即批示建甌市(縣級市)相關部門迅速調查處置,并撥通建甌市領導電話要求加緊督辦;同時要求在場的兩位南平市領導分別負責這位婦女的接訪和趕赴建甌督辦此事。
事實就是如此。為什么有些報道會大相徑庭?
一個負責任的媒體,一名有良知的媒體記者在突發事件面前,是應該客觀全面地報道事實真相;還是歪曲事實,夸大其詞,片面報道,以求吸引讀者眼球,產生轟動效應?更令我憤慨之處在于:不該披露的圖片也出來了,深深地暴露著這名受害孩童的隱私,我不知道這位記者是怎么想的?這位記者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這部法律,是否知道這是對這名不幸兒童雪上加霜的傷害? (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