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下跪喊冤婦女被拘留
“我現在還能控制住自己……”5日,曾在福建南平市第一人民醫院向南平市委書記雷春美下跪喊冤的那名婦女,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這句話說了幾次。
女兒在學校宿舍被抱走強奸
這名婦女叫方玲(化名),本在南平建甌市某鎮的一個偏僻小村居住。
方玲對記者說,強奸案發生時,學校沒有圍墻,大門沒有上鎖,宿舍房間的小門也沒關好,致使小月輕易被壞人抱走強奸,學校負有嚴重的管理責任。然而,小月被強奸后,學校開始卻不管,亦沒有立即給錢,導致“會陰體裂傷至肛門”的小月10天后才得以做手術治療,延誤了手術的最佳時機,小月的傷成為了陳舊性裂傷,被鑒定為10級傷殘。至今,小月下體隔三岔五就發炎,且有越來越嚴重之勢。
為躲避別人的風言風語,方玲曾幾次搬家。小月成績原先是班里數一數二的,自從被強奸后,成績直線下降,現在屬中下水平,性格也變得十分孤僻和敏感。
最大愿望是為女兒治好病
“我最大的愿望是為女兒治好病,然后搬到一個誰也不認識我們的地方,越遠越好。”方玲說。然而,這需要錢。方玲始終認為教育部門的賠償根本不夠。兩年來她一直在上訪,去過建甌市教育局、市婦聯、市政府、市人大不知多少次,問題沒有解決;又去了南平市人大兩次、省人大兩次,省政府1次,都說轉給建甌市處理了,但回來一問,卻說沒有收到。
沒想到下跪是這個結果
南平發生校園慘案后,方玲估計會有領導到醫院去看望受傷小孩,于是
方玲對記者說,雷春美當時說了聲“好,好”,接過材料就交給身邊工作人員。緊接著,方玲被三四個工作人員架走,那句“我也要去殺人”就是在被架出去時激動之下喊出的。“雷書記沒與我談上一句,坐電梯就走了,而我被工作人員架到電梯旁的一個休息室。”方玲說,“在休息室待了一分鐘后,我就自己走了,沒有任何人來詢問我的冤情。”
據方玲介紹,當天11時許,她接到她原居住鎮的一位姓陳的鎮委副書記的電話,說建甌市有領導也在南平,想與她談談。12時許,她見到了建甌市公安局領導和鎮領導,談了約半個小時后,她被直接送回建甌市現居住片區的派出所拘留。她看到拘留證上寫“拘留九天”,理由是“違反信訪條例”。但是她的丈夫聞知她被拘留后心臟病發作,方玲當晚被放回家。
“我擔心我控制不住自己”
3月27日后,陸續有建甌市的官員來找方玲商談。“但我擔心拖延一些時日、事情淡下去后問題不能真正解決。”方玲說。
談及說出“如果我女兒的問題不處理好,我也要去殺人”一事,方玲說:“你們不知道我兩年來承受多大的精神壓力,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怎樣過來的,我擔心我控制不住自己。我現在還能控制自己,我女兒還平安……”據《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