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半天假你放了沒?
2010-05-04 05:18:00 來源: 今日早報(杭州)
如果你是青年,年齡在14周歲到28周歲之間,你想過今天(
是的。五一勞動節的3天小長假很快過去,“馬上又要上班了,3天休得一點也不過癮,如果青年節放假就好了。”這是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在南京采訪時聽到的感嘆。由于原“五一長假”已在兩年前“瘦身”,因此之前一直淹沒在黃金周里的“五四”假期開始備受關注。但是,這半天假期在很多地方卻遭遇“落實難”的尷尬,多數單位未通知放假,于是在今天,青年們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一切照常。
2007年12月公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中規定,“青年節,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2008年4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法律法規有此規定,那就可以看作是國定假日,就像三八婦女節給婦女同胞們放半天假一樣,這原本是一件好事情,但是讓人有些遺憾的是,現實中的這半天假卻往往被單位甚至青年本人所忽略。
“五四”半天假遭遇“落實難”的尷尬,可能是人們對此新假期還不習慣。特別是因為剛剛過完“五一”小長假,很多在假期不加班的人還是習慣的思維定勢,“呵,3天休息過了,又要去上班了”。于是,“五四”當天,全國很多單位依照“慣例”考勤,青年們在工作和學習的忙碌中悄然度過自己的節日。即便知道有此假期的青年,也只好隨大流,或者以“工作著是美麗的”、“勞動著是光榮的”自我安慰。
記得兩年多前,國務院將我國的清明、端午、中秋三大傳統節日增設為法定節假日,通過休假的形式讓公眾有更多的時間過好節日,這是非常順應民意、關心民生的舉措。盡管很多青年人對“五四”放半天短假并不在乎,也不是為了放假而放假,但這一法律規定的假期,體現的是社會對青年群體的關愛和國家對公民休假權利的尊重。這關乎我國3億多14至28周歲的青年群體的切身利益,既然有法可依,就不要讓它在有意無意中成為“一紙空文”。
節日,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味道和色彩的添加劑;在流逝的時間直線上,因為有了各種節日的“刻度”,才顯得人生更有意義。而五四青年節的意義,就在于追憶和回顧“五四運動”的歷史價值,繼承和發揚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五四精神”。在這一天里,給青年人放半天假,不但讓他們真正享受到了權利,更讓他們銘記這種偉大的精神。希望從今天起,別再忘了給青年們放半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