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燕:辦農運會不是禍害農民的理由
為舉辦2012年全國農運會,河南南陽宛城區紅泥灣鎮政府將上千畝即將成熟的小麥推平,改種樹苗。據了解,紅泥灣鎮的綠化任務有4000多畝,所占土地中絕大部分是耕地。(
舉辦農民運動會,雖然據說沒有多少真正的農民參加,但其宗旨還是希望能由此推動農村的體育活動,增強農民的體質,是為農民造福的好事。然而,南陽市卻為了舉辦農運會,在既沒有和村民簽署相關協議,也沒有明確最終租期多長的情況下,將上千畝即將成熟的麥子用推土機強行推平,而使更多的農民將喪失4000多畝他們賴以生存的耕地。這樣的行為,究竟是在為農民造福,還是在禍害農民?
且不說農民的承包田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有關部門既沒有與農民協商,更沒有簽訂租賃協議的情況下,就將農民這樣租用農民的農田種樹,是否合情合理和合法?且不說保護基本農田是國家的國策,上次要征用農民的4000多畝耕地為一次農民運動會搞“綠化”、“美化”,究竟是民生工程,還是為南陽領導臉上貼金的政績工程?只說在“5·1”勞動節期間讀到這樣的消息,只能暴露了當今某地地方領導對勞動者勞動成果的無情糟蹋,暴露了他們對勞動的無視和輕蔑。胡錦濤最近指出: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中,尤其要使熱愛勞動、勤奮勞動、尊重勞動、保護勞動蔚然成風。“尊重勞動”,自然應當尊重勞動者的勞動成果,“保護勞動”,更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成果。一個能把即將成熟的千畝小麥用推土機推平而毫不心痛的領導人,恐怕只能是蔑視勞動、破壞勞動、視勞動者為草芥的敗家子一類人物,一個地方、一個單位,讓這樣的人來掌權,來支配一切,其結果只能是像南陽苑城區紅泥鎮的農民一樣:遭殃。
鑒于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在未得到農民同意的情況下,強制流轉農地屬于違法行為,同時我國基本農田受到嚴格保護,不能改變用途,也不能種植林木;又鑒于此事已經被媒體曝光,而且產生了不良的影響,因此,據說南陽市國土局正在對“毀麥種樹”事件展開調查,一經核實,將嚴肅處理。然而,正如紅泥灣鎮鎮長李淑林所說,種樹是按照市里的相關精神層層下達的,南陽市國土局能不能改變南陽市政府下達的任務?即使“一經核實”,我擔心“將嚴肅處理”也未必會真正“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