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征地公告農民可拒絕補償登記
2010-05-18 10:26:00 來源: 南方農村報(廣州)
冀港土地法律論壇
閆律師:
2001年6月,在沒有見到任何文件的情況下,村委會通知說要征收本村村南376.2畝地,并讓我們去村委會領取補償款。村民對此極其憤怒,都不愿意去領取補償款。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拒絕補償登記?
河南農民 萬才
萬才: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在審批機關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批準的征地事宜進行公告,被征地農民要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你所反映的問題在征地程序中屬于嚴重違法的情形。根據《征用土地公告辦法》:“未依法進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據此,你們可以要求征地機關進行土地征用公告,在未公告的情形下,你們完全有權拒絕補償登記。
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 閆鳳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