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兒童乞討淪為一種職業
2011-02-09 來源:中國青年網
近日,一則關于“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微博引起強烈反響,眾多愛心人士走上街頭,用手中的相機記錄下乞討兒童的線索。此次活動發起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表示,希望能從網絡互動中產生行動。(1月9日 《寧波晚報》)
稍微關注生活的人們都會發現,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百姓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在當今已經十分少見的乞丐中,兒童占據了絕大多數,即使是一些成人乞討者,也都大多以殘疾乞討兒為誘餌。
無論是在繁華的城市,還是在一些農村鄉鎮上出現乞討兒,特別是殘疾乞討兒,都是十分顯眼的,都是與社會生活實況極不相稱、極不協調的,都會使人們感到凄慘和悲涼。而當乞討已經被公認為是一種“職業”時,就不能不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據悉,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宮小村及其附近地區的丐業已有百年歷史。大約在20年前,那里的村民就陸續開始在鄰村、鄰縣甚至鄰省物色年齡尚小、智力正常的兒童,對這些兒童肢體進行非人的摧殘,令其殘疾后,將他們帶到全國各地乞討。
因而有人斷言,凡成年人攜帶殘疾兒童進行乞討者,幾乎很少有自己親生子女者。由此可見,那些幾乎每個殘疾乞討兒童背后都有一段更悲慘、更滅絕人性的經歷。人們不僅要關注這些乞討兒,更應該關注那些隱藏在他們背后的一雙雙帶血的魔爪。當他們淪為乞丐時,他們背后早已形成了拐賣兒童、殘害兒童、教唆兒童的一條罪惡的關系鏈。所有這一切,都是那么殘酷,那么令人發指;那么令人不堪回首,痛恨之至。
盡管法律對被淪為殘疾乞討兒的每一環節的罪惡行為都有明確的懲罰規定,但是,實際上,真正受到嚴懲者仍然是少數。這正是拐賣兒童案件接連不斷,殘疾乞討兒童層出無窮的根源所在。
每一個具有良知的公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被乞討兒的慘狀遮住了雙眼。要真正想幫助他們,解救他們,報警是最好、最有效的辦法。如果有人報警而警察不肯出警,或者只是把這些帶著孩子乞討的人哄走,那則是警方的失職。因為我國法律明文規定,拐帶兒童,組織乞討,都要附上刑事責任。
筆者十分贊同實行“嚴禁兒童乞討”的規定,凡發現兒童乞討者,都應該報交有關部門,一查到底。對于殘疾兒童乞討者,更不能放過。
近日,微博上也有呼吁人大代表在兩會上提案,對于未成年人乞討行為零容忍,對父母,以及監護人要追究責任。民眾期待未來法律條文上有更加明確和清晰的規定,從而讓乞討兒童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