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救助”流浪乞討兒童
2012-03-07
公安部表示要加大對拐賣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今年年底上海也要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這是繼去年微博打拐后,政府對公眾呼聲的積極回應。
近年來,在全國各大城市,不少未成年人在流浪乞討,有的成群乞討,有的單獨乞討,也有的是成年人帶著乞討。種種現象背后是罪惡的存在——拐賣綁架兒童、殘害兒童、脅迫、利誘、教唆、組織未成年人乞討、教唆犯罪等等。
為什么會出現這些現象?我們調研發現,現有救助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比如:先求助,再救助,不利于救助流浪乞討未成年人。
“先求助,再救助”,適用于成年人,對未成年人卻有違法理,也有違實際。未成年人在民事和刑事上都欠缺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怎能要求他們主動向政府求助?何況,如果被綁架脅迫乞討,背后有犯罪人操控,未成年人更難以主動向政府求助。同時,“被動救助”也會影響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背后的犯罪發現機制。
去年,我就此提交書面意見。目前,“主動救助”已成流浪兒童救助主流方式;而要“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不僅需要從“被動”到“主動”的變化,還需要救助制度的諸多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