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類幼兒可享每年750元補助金
2012年03月19日
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省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試行)》日前出爐,海南省適齡孤兒、殘疾幼兒及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在正規幼兒園求學可獲資助。
實施方案提出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助學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在海南各級各類幼兒園(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就讀的“三類幼兒”可獲資助,資助方式分別為建立助學金制度、建立減免學費制度、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助學等。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海南省與市縣共同設立生活費補助資金,用于資助海南各級各類幼兒園在園幼兒中的“三類幼兒”,按照每人每天補助2。5元及每年資助10個月測算,平均資助標準為每學年750元/生。
海南省各級各類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的經費,用于適齡在園“三類幼兒”的減免保教費、設立特殊困難補助等,免除適齡在園孤兒、殘疾幼兒的保教費,適當減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的保教費。
海南還將鼓勵社會捐資助學,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學前教育設立助學金,多渠道籌集學前教育資助經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