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疑被繼母虐待致死案開庭
2012年7月11日
中新網太原7月10日電(趙靜) 山西平順縣7歲小女孩疑被繼母李艷勤虐待致死,引起社會各界關注。7月10日,李艷勤因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在山西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社會各界人士紛紛到場旁聽,兩百余座位的法庭無虛席。
一大早,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外,聞訊趕來的群眾紛紛進入法庭旁聽。“這位母親做出如此泯滅人性的事情,希望可以親眼目睹她受到法律的制裁。”聞訊趕來的王女士說,她希望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
2012年5月6日,平順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平順縣人民醫院一女童死亡,死因不明,身上有瘀斑。5月7日,長治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死者然進行尸檢結果顯示,女童系身體遭到鈍性暴力作用導致腸管破裂,繼發腹腔感染,最終死于感染性休克。
經查,死者年僅7歲,平順縣青羊鎮山南底村人。其1周歲時,父母因感情不和分居。2009年7月,女童的父親申二剛和母親張海霞離婚,法院判決女童由父親申二剛撫養。2010年9月,女童由父親申二剛和繼母李艷勤重新組合家庭一起生活。
在女童去世不久后,其奶奶對外稱,“李艷勤不但打孩子,還經常罵我,為了免受爭執,還經常關起門來打孩子。”
5月7日,李艷勤因涉嫌虐待罪被平順縣公安部門依法刑事拘留。5月14日,平順縣公安部門依法向平順縣檢察院提請逮捕。5月16日,平順縣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準逮捕。5月28日,平順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李艷勤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移送平順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平順縣檢察院受理后,在3日內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審查了全部案卷資料,于5月31日報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