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常遭養父虐打遍體鱗傷
2012年7月23日
稚齡兒童常遭虐打,鄰居都看不下去了。前天,新南界舊貨交易市場一位商戶打電話稱,市場內有一對夫妻經常虐打撿來的孩子,“我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向你們媒體求助,希望能給孩子找個好人家。”
6歲兒童常遭虐待 因為不是親生的?
前天下午4點半,記者趕到現場,孩子被反鎖在3樓的家中,時不時探出個腦袋看著樓下,一會又縮了回去。孩子的母親王蓮(音)正在樓下,她告訴晚報記者因家中鎖壞了開不了門,并帶記者上樓,果然鑰匙剛插進去就動不了,王蓮說只能等丈夫范春陽來了才能開門。
鄰居說:孩子三天兩頭挨打
記者走訪了周圍的商戶,一些商戶對此緘默不語,更多人則是“指證”兩夫妻經常打罵孩子。
一位在C區賣二手家具的女商戶說:“7月18日父親又打孩子,有人實在看不下去就報了警,可當警察來到時,孩子的母親已經把孩子領出去了,警察也沒找到什么線索。”
另一位中年女子情緒顯得十分激動:“孩子經常被打,嗓子都哭啞了。周圍住的人都知道,孩子基本不能出門,也不能和周圍的小孩玩,天天被鎖在家里。”
“小孩偶爾下來玩也很開心,但孩子身上都是傷,特別是手上腳上和背上,挺可憐的,問他是不是被打了,孩子也不敢說,有時候小孩關在家里,我們都看不下去。”一位抱著孩子的年輕女士嘆息道。
孩子說:我不喜歡我爸爸
因為門一直開不了,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曉東派出所的民警打電話給消防,下午5點02分,消防將門強行打開,6歲的小來蜷縮在床上。
看到記者,小來很鎮靜,當記者問他是否經常挨打時,小來說爸爸媽媽都不會打他。難道小來被打是空穴來風?鄰居所說有誤?然而,當拉起了孩子的衣服,映入記者眼簾的是背上大大小小的傷痕,其中最明顯的是一個長約六七厘米的、紅色的三角傷痕,“這些都是蚊子叮的,不是打的。”當問及為何有這么多傷痕,小來這樣告訴記者。
隨后,記者悄聲問他是否經常被打時,他點點頭悄悄說,爸爸經常打他。說著他將手上細小的疤痕指給記者,“媽媽不打我,爸爸打我,我不喜歡爸爸。”
小來還將爸爸經常打他的“工具”指給我們看:一根軟繩、洗衣機水管、一個木楔子、還有一根粗約6厘米的木棒。“我害怕我爸爸,我不喜歡我爸爸,他經常打我,要是知道我說了,還會打我。”媽媽走后,小來最常說的就是這句話。
父親說:我最心疼這個娃娃
王蓮告訴記者,她和丈夫是新組建的家庭,小來則是丈夫與她組建家庭前被丈夫從垃圾堆撿回來的。“他把他養這么大,我舍不得打,也不會打。”王蓮說,雖然孩子是撿來的,但是丈夫非常喜歡小來,也舍不得打孩子,只是孩子不聽話、不寫作業時,丈夫會大聲呵斥嚇唬孩子。
記者離開時,王蓮的丈夫范春陽都未出現,晚上8點50分記者電話采訪了范春陽,他否認了自己經常打孩子一事,“這個小娃就是嬌氣,喜歡哭,你聲音大一點他就會哭。”范春陽說,有時候打小來是因為他在學校不聽話,經常玩,有時候還會拿別人的東西,“我現在不管教等他大了就是犯法,那我不是白養了?” 范春陽說,他一直是把小來當做自己的親兒子養著。
律師說法
撿來的孩子也要辦理收養手續
凌云律師事務所李春光律師說,我國收養法對于“誰有資格收養,誰可以被收養,怎么收養”都有專門的程序和規定。文中的父母是世俗上的收養,不受法律保護,不構成法律上的收養。李春光說,即使撿來的孩子,也要去民政局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走相關程序。
此外,李春光說一旦家長虐待嚴重就構成虐待罪,會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