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民工討要五千工錢遭忽悠
2013年01月15日 來源:溫州日報
都市報訊 前天(01月13日)上午,重慶人李某在龍灣一家企業門口寫下了一則“懸賞通告”,萬元尋求老板地址,討要5000多元欠款。
李某,常年在溫州從事拋光工作。去年5月,李某接了龍灣區這家管件制造公司的活,到了去年9月對方突然關門,工錢分文未結。李某開始著急了,電話聯系該公司的方經理,對方要他再等等。去年10月,李某找到龍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稱他和工廠不存在雇傭關系,屬于經濟糾紛,需要到法院起訴對方。
“欠款才5000多元,上法院還要花錢,劃不來。”李某說,但自己畢竟加工了上萬個不銹鋼管件,他不甘心輕易放棄應得的血汗錢。幾個月來,李某不時打電話催問方經理,對方不是拒接就是掛斷。
眼看就要到春節了,為了能在返鄉前要回這筆錢,李某又多次打電話給方經理。1月13日,方經理終于答應讓李某到永興菜場門口等候,他會委托下屬送還欠款。當天上午9時,李某按時趕到菜場,冒雨等候至中午,始終不見人來,打電話給方經理也無人接聽。
他越想越氣,買了油漆,跑到這家管件公司門口寫下了一則“懸賞通告”找老板。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該管件公司的方經理。方經理稱錢會馬上打過去。昨晚9時,李某收到了這筆欠款。
浙江高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軼成認為,作為企業應及時支付欠款,員工也應該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討要欠款,“懸賞通告”的方式可能會激化矛盾。根據《民法通則》,李某在公開場合寫下的“懸賞通告”可能會對所涉公司的名譽、信譽造成傷害。